-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油菜籽安全储存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菜籽储存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安全储存技术、储存期间的监测和检验等。
本文件适用于油脂加工用油菜籽的储存。不适用于油菜籽种子的储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762油菜籽
GB19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
GB225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粮储运卫生规范
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LS1206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29890所规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菜籽rapeseed
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长角果的小颗粒球形种子,种皮有黑、黄、褐红色等。
3.2
杂质impurity
除油菜籽以外的有机物质、无机物质及无使用价值的油菜籽。
3.3
热损伤粒heatdamagedkernel
由于受热而导致子叶变成黑色或深褐色的颗粒。
3.4
生霉粒moldykernel
粒面生霉的颗粒。
4基本要求
4.1仓储设施与设备
4.1.1储存油菜籽的仓房应是干燥和避光的储粮专用仓房。
4.1.2储存油菜籽的仓储设施及设备配置应符合GB22508和GB/T29890的相关规定。
4.2入仓油菜籽的质量要求
4.2.1入仓油菜籽质量应符合GB/T11762和GB19641的相关规定。
II
—
4.2.2入仓油菜籽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油菜籽水分和杂质含量过高时,入仓前应进行降
水干燥和除杂处理。当发现进口油菜籽带有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病虫或杂草种子时,应立即向当地粮食
行政管理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储存技术
5.1入仓前准备
5.1.1对仓房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仓房、门窗完好,所有设备运转正常。
5.1.2仓房、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清除仓内的残留粮粒、灰尘和杂物。
5.2入仓
5.2.1进仓作业时应防止油菜籽受雨淋及受潮。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有防雨雪装置和措施,不得使油菜
籽在进仓作业中遭受雨淋。
5.2.2油菜籽入仓应合理使用输送设备,减少破损,减少自动分级,避免杂质聚集。
5.2.3油菜籽入仓作业应按照GB/T29890和LS1206中相关规定进行。
5.3储存
5.3.1不同种类、不同等级、不同水分含量、不同收获年度的油菜籽应分开储存,油菜籽不得与农药、
化肥等有害、有毒的物质混同存放储存。
5.3.2采用包装储存时,料包的堆垛大小、高度应以确保油菜籽质量安全和便于降温散湿为原则。堆垛
中宜配备测温装置,当料温超过35℃时,应进行有效地通风降温或拆包摊凉,并尽早及时加工。油菜籽
包装袋应按照GB/T29890中相关规定执行,并注意防范包装袋材料中塑化剂对油菜籽的污染。
在良好的自然通风储存条件下,宜采用以下堆垛高度:
(1)水分在8%以下的油菜籽不超过10包高。
(2)水分在8%~9%之间的油菜籽不超过9包高。
(3)水分在9%~11%之间的油菜籽不超过7包高。
(4)水分在11%以上的油菜籽最多只能堆放5包高。
5.3.3采用房式仓散装储存时,料面应平整,料层中宜配备测温装置。在良好的自然通风储存条件下,
宜采用以下堆料高度:
(1)当水分≤8%时,堆高不超过2m。
(2)当水分8%~10%之间时,堆高不超过1.5m。
(3)当水分10%~12%之间时,堆高不超过1m。
(4)当水分>12%时,不宜堆放储存。
当仓房具有机械通风装置和通风条件时,可适当增加堆料高度。
5.3.4采用低温储存时,在保证油菜籽不出油、不板结的前提下,可参照5.3.2和5.3.3的规定适当增加堆料
高度和堆垛高度。
5.3.5采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