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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关于固定资产及主营业务……第1—92页
二、附件…………第93—97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3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4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95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96—97页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0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53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
一、关于固定资产及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及各年年度报告,发行人现有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产能
为10套,预计在2025年全部计提完成折旧、绝大部分已无法继续使用;本次
募投项目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达产后,将
新增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产能20套。项目一拟使用募集资金99,097.18万元,其
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为83,955.00万元,远高于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
产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26,969.78万元。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碳纤维成套
生产线产能分别为2套、5套和10套,同期,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分别为25,295.82
万元、25,530.04万元、26,961.82万元,2021年、2022年因购置机器设备增
加金额分别为242.21万元和1,587.8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碳纤维
及复合材料装备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20,747.42万元、74,925.49万元和
153,679.5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72.16%,同期,公司生产人员数量分别为747
1
第页共97页
人、779人和804人,复合增长率为3.75%。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固定资产中各机器设备成新率、报告期内各
机器设备生产运行状况及对应产能情况,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折旧期限及折
旧计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产能及业务收入增
长与机器设备原值增长匹配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与行业惯例是否相符;(2)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机器设备与现有设备的区别和联系,2022年产能由2020年的
2套增长至10套不久后,相关机器设备将在2025年初无法继续使用的原因、合
理性,相关机器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采购对象与发行人及主要客户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并量化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的机器设备价值、单位产能投资及单位产能成本与现有业务存在较大差异的
原因、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符;(3)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产
品生产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各业务产品生产成本,各业务产品自产、
外协的金额及占比,外协的主要内容,各业务产品对应生产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等,说明采用外协加工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业务成本
与生产人员数量变动是否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符,原因及合理
性;(4)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采购模式(含采购外协加工,下同),包括
但不限于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成本构成,主要采购对象及其基本情况、主要采
购内容及比例、采购价格及公允性,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及付款周期等,说明
发行人采购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相
关原因、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主要采购对象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叠
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审慎发表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1)
(一)结合固定资产中各机器设备成新率、报告期内各机器设备生产运行状
况及对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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