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422-2012监狱监区文化建设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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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

A90

新疆

DB65

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422—2012

监狱监区文化建设管理规程

Culturalconstructionmanagementproceduresofprisonwards

2012-07-16发布

2012-08-16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5/T3422—2012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监狱工作研究所、教育改造处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监狱工作研究所、教育改造处、吐鲁番监狱、乌苏监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志杰、刘楠、何权、马琳、李志刚、韩国强、谭世文。

DB65/T3422—2012

1

监狱监区文化建设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狱监区文化建设的图书阅览室、狱园书市、文体活动、罪犯兴趣小组、舆论宣传媒介、美育教育、环境美化和绿化、升国旗仪式活动等事项的要求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行政区域内(不含兵团)的监狱开展监区文化建设的管理。

2职责权限

2.1监狱一位主要领导主管监区文化建设工作。

2.2监狱教育改造部门负责策划、组织、督导、考核监区文化建设管理。

2.3监区负责实施文化建设活动。

3总则

3.1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罪犯改造核心价值观要求。

3.2强制开展,符合监区文化建设活动强制性的特性,按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监区文化活动。

3.3文化激励,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功能,能够丰富罪犯精神生活、促进罪犯改造。

3.4广泛参与,应鼓励罪犯人人参加有组织开展的监区文化活动,达到活动形式、效果与教育改造目标的统一。

3.5创办特色,应鼓励监区进行文化活动创新,努力创建“一个监狱一个品牌、一个监区一个特色”。

4图书阅览室、狱园书市管理

4.1配置要求

4.1.1图书阅览室配置

a)监区应设置图书阅览室;

b)图书阅览室面积应符合监狱建设现行标准;

c)配备书架和阅览用桌椅;

d)图书阅览室藏书数量至少每名罪犯10册,每年更新不少于10%;统配教材除外;

e)订阅的报纸期刊数量应不少于10种。

4.1.2狱园书市配置

a)监狱应在狱内超市设置专门区域,配置货架;

DB65/T3422—2012

2

b)配置用于出售并且适宜罪犯阅读的图书期刊。

4.2管理要求

4.2.1监狱教育改造部门制定统一的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4.2.2室藏图书期刊由监狱统一购置、接受捐赠或与驻地图书馆交换等渠道取得;统一购置的,教育改造部门应制定购置计划,批准后统一购置配发。

4.2.3购置订阅的图书、报纸、期刊应有利于罪犯改造;必要时,订阅少数民族文字的图书、报纸、

期刊。

4.2.4监区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4.2.5监区应向罪犯明示开放时间、借阅办法、损坏赔偿制度等规定。

4.2.6按统一的规则对图书、报纸、期刊分类编号、登记,整齐陈列于相应书架。

4.2.7按规定整理,保持整洁、有序。

4.2.8狱园书市出售的图书、期刊价格不得高于订价。

4.2.9罪犯个人图书在刑满时交还罪犯。

5文艺、体育活动管理

5.1文艺活动

5.1.1监狱应成立罪犯文艺宣传演出队。

5.1.2罪犯文艺宣传演出队应定期集训、排练,适时创作新节目,每年至少开展2次演出。

5.1.3监区应鼓励有文艺特长的罪犯参加文艺宣传演出队,支持协助开展集训、排练、创作。

5.1.4监区应利用休息日组织罪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或娱乐活动;必要时,教育改造部门做好统一计划、组织。

5.1.5文艺节目、娱乐活动应当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有利于引导罪犯积极改造。

5.1.6民警直接管理罪犯文艺宣传演出队,直接组织日常的文艺活动。

5.1.7教育改造部门应根据当年宣传主题和教育改造罪犯需要,制定年度文艺演出活动方案,组织好实施工作。

5.1.8对开展文艺宣传活动突出的监区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狱政奖励或物质奖励。

5.1.9应做好大型或专题文艺活动总结,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5.2体育活动

5.2.1监狱应制定年度体育活动计划,每年至少开展2次田径、球类或棋类等项目比赛;对获得名次的监区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狱政奖励或物质奖励。

5.2.2监区应每日组织罪犯出早操、做广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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