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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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定于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围绕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咨询,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和谐上林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上林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

县烟草局分管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

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县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县电视台分管副台长

县人行分管副行长

县供销联社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宣传活动

1.地点:澄洲路锦林大厦门前

2.时间:2019年3月15日9:30—15:30

3.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现场直接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良好服务形象。

(2)法律法规宣传。各成员单位现场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3)打假成果展示。集中打假成果,开展实物展示,并现场向群众讲授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以及反假币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烟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人民银行。

(4)制作板报宣传。一是通过消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群众维权能力。二是图片宣传展示,向群众展示2018年的消费维权、履行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个体、企业参与宣传:县城各临街商户LET显示屏滚动播放“3·15”消费维权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宣传活动议程及时间安排

(1)8:30分各参加单位进场布置会场,9:30分前布置完毕,并开展咨询、受理投诉、申诉,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发放宣传资料等现场宣传活动;

(2)10:00与会领导观看打假成果展,参与宣传咨询活动。

5.参加人员

(1)县领导;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烟草局、人社局、电视台、人民银行、供销联社等单位各1名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

(3)县市场监督管理(原工商质监局机关)、经检大队、大丰工商质监所全体人员(除值班人员外)。

(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

各有关单位将近年来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烟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10:30

地点:明亮垃圾填埋厂

(三)其它乡镇分会场

由大丰、白圩、三里、乔贤、巷贤、镇圩等工商质监所分别向当地乡镇政府请示,于活动期间选择当地圩日,参照大丰主会场活动,在辖区内明亮、西燕、白圩、澄泰、三里、塘红、乔贤、木山、巷贤及镇圩等10个乡镇开展“3·15”分会场活动。

四、职责分工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做好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负责主会场氛围策划、会场布置;现场做好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2.县烟草局:现场做好假冒伪劣卷烟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3.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现场做好盗版图片及音像制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4.县卫计局:现场做好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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