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主要内容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讲座课程ppt模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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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2022年《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主讲人:XXX时间:20XX.XX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前言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旨在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目录《意见》的出台背景一《意见》的重要内容二《意见》的贯彻落实三《意见》的全文学习四

《意见》的出台背景一

《意见》的出台背景

《意见》的出台背景

《意见》的重要内容二

《意见》的重要内容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共同研究,按照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的思路,针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犯罪问题,制定了落实意见,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裁判规则。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如此判决,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也能够让用人单位更好落实入职查询义务,还能够向全社会宣示,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为未成年人保护增加“隔离带”和“防火墙”。

《意见》的重要内容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同时,《意见》规定,对于有必要适用从业禁止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相应建议;对于判处从业禁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有关单位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三是明确衔接要求。《意见》规定,所有教职员工犯罪案件,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明确,对于其他部门所属的教育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这样,更有利于及时送达裁判文书,有利于从业禁止制度的及时落实。

《意见》的贯彻落实三

《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对于准确适用从业禁止制度,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建设平安清朗校园环境,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依法办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联合培训等形式,将《意见》作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的重点培训内容,切实抓好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强化监督指导,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各类犯罪的惩治力度,确保全面、准确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彰显依法严惩立场,回应社会关切。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情况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健全、细化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符合当地工作实际的衔接办法和流程,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执行监督和反馈,确保裁判文书及时送达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作出后续处理,从业禁止制度及时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充分认识从业禁止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意义,自觉落实从业查询制度要求,坚决防止被禁业人员进入教职队伍。对于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从业禁止制度的单位,及时提出建议,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协同发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立体屏障。

《意见》的全文学习四

《意见》的全文学习

《意见》的全文学习二、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三、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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