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的若干规定1 - 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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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收入管理

审查备案。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则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审查备案。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

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

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

则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

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的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

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的中、西药品收入。(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有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

的中、西药品收入。(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

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有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

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并在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者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院收入,即医院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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