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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发【2008】101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利于激发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设置
1.资助范围: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硕士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2.资助额度:硕士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并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每年发放十个月,最长资助三年,其中部分冲抵当年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基本奖学金:按学校分配指标,第一学年0.7万元/人,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0.6万元/人;
二等基本奖学金:按学校分配指标,第一学年0.5万元/人,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0.45万元/人。
3.资助办法:硕士生基本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资助原则
1.根据各学科点实际招生情况和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由研究生院下达基本奖学金指标。指标只在学科点内部实行动态管理,由学科点具体负责评定。
2.第一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
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免试推荐”、“学硕连读生”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以后每学年纳入同级硕士生考核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在资助年限内原则上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
3.第二和第三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各学科点结合申请学生的课程成绩、学术报告、课题进展情况、科学研究能力、德育成绩、导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报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公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在职硕士生不能申请基本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3)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的(贫困等特殊原因除外)。
(4)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未经学校审批,毕业论文在校外完成的。
(6)违反学校其它研究生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三、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评定内容和办法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一)课程成绩(70%):
课程学习成绩={[∑(公共课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数]×70%+[∑(专业课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数]×30%}×70%
(二)德育成绩(10%)
1.班级成员民主互评(5分)
班级成员按照研究生培养和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互评打分。
2.学科点评价(5分)
学科点根据研究生参加每周学术研讨会出勤次数、完成学科点交给的任务情况给出分值。
(三)学院评分(15%)
学院评分主要包括参加学术报告和参加研究生院、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出勤得分,总分为15分,具体为:
1.参加学术报告
总分为10分,参加校级和院级学术活动一次计0.5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以学院学术报告登记表为准)。
2.参加研究生院、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总分为5分,全勤计5分,缺勤一次扣1.0分,扣分扣完该项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四)导师评价(5%)
导师根据研究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设备程度、研究生的科研态度、学术报告情况、开题情况、科研能力和硕士学位论文进展等综合评价,按照所带学生人数、比例进行打分排名。
(五)附加分
1.英语学习计分
研究生参加国际通用的新TOEFL(网考)考试成绩达到100分,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各部分成绩不低于6.5),GRE考试成绩达到1200分、作文4.0分,计2分。
2.获学术论坛、知识竞赛奖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以最高级计算。
奖项
获奖排名
一
二
三
提名或优秀奖
学术论坛、知识竞赛奖计分标准
国家级
10
7
5
3
省级
5
3
2
1
校级
3
2
1
3.参与研究生管理或社团组织
总分为2分;学院研究生班干部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和助管根据班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评分;研究生会的研究生干部由学校研究生会评分,并将加盖学校研究生会公章的加分单交所在学科点;同时担任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干部的累计积分不超过2分。
4.发表文章
在读研究生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科研论文,SCI每篇10分,一级学报每篇7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1.科学研究(90%)
(1)学术报告(10分)
参加校级和院级学术活动一次计0.5分,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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