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023年度绩效发放及二次分配方案
根据《年度绩效内部考评和奖励二次分配工作指导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绩效考评工作,发挥绩效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调动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推进绩效考评工作重心下移
并实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本方案。
一、绩效内部考评目的和原则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进行内部分解分配,实行绩效内部考评,强化结果导向、满意导向、创新导向,达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优中选优的目的,推动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根据责任大小、绩效贡献情况差别化兑现绩效奖励,重点向
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二、绩效内部考评主体、对象、周期和考评职责
(一)考评主体:政府及下属七个事业单位。
(二)考评对象:年度机关绩效考评主体的在职在编、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人员。
(三)考评周期: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评职责:
按照“谁管理,谁考评;谁知情,谁考评;谁考评,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如下:
1.镇党委、政府负责考评本镇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事
业单位、财政所的干部职工。
2.其他:
(1)经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发文抽调到市直单位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临时机构除外),由抽调单位进行考评;抽调到市直单位(不含临时机构)不足6个月和抽调到临时机构工作6个月及以上,或抽调到级及以上单位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由原单位按二档以上档次(含二档次)评定
和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2)年内调动的人员,调动当月及以前,由调出单位对其进行内部考评及发放绩效奖励;调动次月开始,由调入
单位对其进行内部考评及发放绩效奖励。
三、绩效内部考评工作程序
(一)成立绩效内部考评机构。各单位要成立绩效内部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单位开展内部考评和奖励二次分配
工作。我镇成立镇绩效内部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
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制定绩效内部考评和奖励二次分配工作方案。
方案要明确内部考评对象、方法、时限、二次分配办法
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达到预期目标。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内部考评和奖励二次分配工作方案要报镇政府绩效考评小
组备案。
(三)严格绩效内部考评。
1.做好绩效内部考评基础工作。(1)根据岗位、人员、任务等工作实际情况,定岗、定人、定责,明确考评对象的工作职责和任务。(2)根据考评对象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考评标准,形成绩效内部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考评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满意和创新争优目标等。具体考评指标和分值权根据平时
考勤、季度民主测评、本人工作实绩等设置。
2.加强绩效内部考评。(1)加强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对考评目标实施全程跟踪,以事实为依据,佐证确凿,数据真实、准确。(2)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考勤目标和纪律目标考核,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3)实行满意度测评。包括领导评价和民意测评,领导评价由镇三家领导评议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评议单位干部职工;民意测评由单位全体人员互相评议。通过领导评价和民意测评了解考评对
象德、能、勤、绩、廉满意度。
3.组织绩效内部考评。单位绩效内部考评结果按考评得分高低排序,分为一、二、三等次和不合格等次,人员比
例为7:2:1(年度绩效考评获得一等等次的单位,人员比例
为7:3)。凡是当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被市本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或受到诫勉谈话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各单位的绩效内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评初步结果,并由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内部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和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后备干部培养的
重要依据。
四、绩效奖励二次分配
(一)以内部考评结果为依据,按照二次分配方案进行
分配,
相邻两个等次之间奖励发放基数差距不低于5%(含
5%)。
(二)绩效内部考评奖励二次分配发放必须遵循自治区、
贵
港市和的有关规定:
1.绩效内部考评奖励二次分配原则上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责发放。抽调到市直单位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临
时机构除外),由抽调单位负责发放。
2.单位内部个人发放绩效奖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最
低额度的2倍。
3.下列人员只按所在单位人均奖金标准和在岗工作月份计发奖金: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试用人员、军转干部、
请病事假人员;考评周期内离退休人员;考评周期内死亡人
员。
4.职工生育按规定休产假期间,享受绩效奖金,产假
逾期后不在岗时间,不发放绩效奖金。
5.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人员,不发放绩效奖金。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人员、立案当年尚未结案的,暂不发放绩效奖励,结案后不受处分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评和申请补发绩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