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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宝典]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FINANCEECONOMY金融经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石伟利
摘要:本文从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分析入手,对我国新收入准则进行了深入研
究。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企业经营决策、绩效考核
评价等各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企业应该通过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保证企业各项
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关键字:新旧收入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内部控制
1998年6月20日颁布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企业会计准
则—收入》(以下简称旧准则),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确认和计量、提高会计
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
的作用。根据近年来的执行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本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
同的原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对旧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收入会
计准则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准则)。并已于2007年
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一、新旧准则差异分析
(一)关于定义方面
旧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
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新准则排除了投资者出资所导
致的经济利益流入,强调“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是收入的基本特征。
(二)关于准则的使用范围方面
旧准则规定:“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各项形成的收入:?建造合同;?租赁;?保险
企业的保险合同;?期货;?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
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合其它相关会计准则。”旧准则将
投资所产生的收入完全排除在外,由《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范。在短期
投资的会计处理上,除了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其余短期投资的现
金股利或利息,应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收入。新准则将收
入的范围拓展了,仅将长期投资等排除在外,这是考虑到为了体现交易的商业实
质。另外,期货形成的收入符合收入总体特性,其具体经济业务由《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保值》规范。
(三)关于计量方面
旧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
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新准则规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大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
品的收
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损益。”和“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不公允的除外”。这说明:如果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
额较小时,可按名义金额计量;如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额
较大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增加了商业折扣的核算。新准则规定,销售商
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四)关于提供劳务方面
新准则增加了一条:“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
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
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新准则中的确认标准通常是分别
地运用每一项交易,为了反映交易的实质,将确认标准运用于单项交易中可单独区
分开来的各个部分是必要的。但如果单项交易中各个部分不能够区分,需要运用
统一的标准来确认也是必要的。
(五)关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方面新准则在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在下列基础上
进行确认:?利息收入应考虑资
产实际利率在时间比例的基础上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相关协议性质,在
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确认;?现金股利收入应在股东的收款权利确认时确认。新准
则在让渡资产使用权中增加了现金股利收入,这与新准则调整收入范围,将长期股
权投资排除在外有关。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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