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花溪龙苑项目三标段四标段工程音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docVIP

首开花溪龙苑项目三标段四标段工程音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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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花溪龙苑项目Ⅲ标段、Ⅳ标段工程

音像资料管理监理实行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征询有限公司

太原首开花溪龙苑项目监理部

2023年03月

一、编制目的与编制依据

1、编制目的:为体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中“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本着突出“过程控制”为重点,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范监理音像挡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增强平常音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结合本工程特点以及相应的规范标准、文献规定,特制定了《音像资料管理监理实行细则》,为工程项目音像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

(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献归档规定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23)。

(3)《太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4)太原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5)《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征询有限公司监理音像资料管理规定》(帕克【2023】行字第017号)

(6)其他有关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

二、工程概况

首开花溪龙苑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龙城新区,北侧为龙城大街,西侧为长治路,东侧、南侧为规划道路;其中Ⅲ标段、Ⅳ标段工程由我单位负责监理;Ⅲ标段工程涉及东区3#楼(总建筑面积:21675.26m2)、东区4#楼(总建筑面积:32514.98m2)、东区5#楼(总建筑面积:32514.98m2)及东区地下车库1(西侧部分)的部分(建筑面积:22070.85m2),由中扶建设总包单位负责承建;Ⅳ标段工程涉及东区1#楼(总建筑面积:21031.36m2)、东区2#楼(总建筑面积:31082.12m2)、东区6#楼(总建筑面积:32346.72m2)、东区7#楼(总建筑面积:21031.36m2)及东区地下车库1(西侧部分)的剩余部分(建筑面积:21931.73m2),由华北建设总包单位负责承建;Ⅲ标段、Ⅳ标段工程建筑面积共计:236199.36m2。

三、管理职则

项目工程音像资料做为历史的见证,应及时收集、整理,因其不可反复性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

四、归档范围

监理音像资料指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意义和价值的,以录像带、照片为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归档范围涉及如下方面:

1、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

(1)开工、竣工和重要施工阶段的形象面貌(涉及:工程奠基、开工典礼、竣工验收典礼)。

(2)反映在工程建设中,上级领导、建设单位重要负责人以及知名人事、专家、学者视察、检查、考察、研究工作等重要活动内容。

(3)隐蔽工程和各阶段的形象面貌。

(4)先进施工工艺、新材料、新技术革新成果,新设备的应用内容(涉及考察、现场

施工),做为专项内容来具体反映,突出工程亮点。

(5)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解决过程。

2、工程建设前

(1)建设前施工现场的全貌、平整场地的场面。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线。

3、工程建设过程中

(1)监理音像挡案留存的具体部位和规定

①监理所拍摄的素材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子单位)工程中重要检查批、分项、分部(子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在附录中具体列出了各分部、分项中应当留置的工程照片的具体部位和内容(详见附录)。数量上规定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有一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

②监理所拍摄的素材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情况以及重要结

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情况。

③监理所拍摄的素材应能全面反映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旁站内容以及单位(子

单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检查的监理见证情况。

④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

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解决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做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相应。

⑤监理所拍摄的检查批验收的素材,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

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查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拟定应留存音像资料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规定:结合工程结构、使用功能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拟定了至少留存音像资料的具体部位。每个具体部位应至少挑选一张反映该部位正常施工状况的照片。

1)摄像

=1\*GB3①开工前场地的全貌;

=2\*GB3②深基坑土方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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