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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设定》ppt课件
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救济
行政许可设定的改革与发展
contents
目
录
01
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特定活动的行为。
定义
行政许可是依法设定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定性、依申请性、权威性、相对固定性等特征。
特点
01
02
普通许可
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
特许
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
认可
适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技能的事项。
核准
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事前确认的事项。
登记
适用于确定特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03
04
05
合法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限制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统一、公正、透明的行政许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便民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行政许可。
信赖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02
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设定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设定有关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依法通过事前许可的方式确定其相应条件的行政许可。
国务院
在本行政区域内,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外,可以设定其他行政许可。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本行政区域内,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资格以外的行政许可。
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02
01
04
03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
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的事项。
03
行政许可的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网络、信函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时应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
申请方式
行政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受理条件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审查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程序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办理延续手续。
延续程序
04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救济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公正地行使行政许可权。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纠正不当行为。
行政监察
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司法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检举、控告、举报等方式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对行政许可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改进工作。
信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民事责任
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许可行为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05
行政许可设定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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