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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一号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工程施工生产安全。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坚持每个工序开工前向施工人员交底的制度。
4、特殊工种以及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必须健康,且其身体状况必须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凡老、弱、病、残人员尽量予以清退,不能清退者必须予以妥善安排。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必须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二、施工准备
1、应根据情况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作全面安排。
2、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险峻地段应设安全标志,并设置防护墩。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2、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管理规定,并应轻搬轻放,每人负荷不宜过重。在装卸搬运有毒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采用直接身体接触的装卸方法。
3、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
作业前应有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
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专人指挥;
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身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
四、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机械起重机械其他施工机械类别电﹤11~
机械
起重机械
其他施工机械
类别
电
﹤1
1~
20~
60~
200
﹤1
1~
25~
110~
压
15
40
110
25
110
200
位置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1.0
2.0
2.5
3.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0
2.0
4.0
6.0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5、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信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A、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B、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C、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D、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不得使用起重机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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