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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
工作指南》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办理服务规范等第三批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市
监标函„2023‟303号),制定本标准。标准计划号为2023
—T—148。
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营商环
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3‟5号),
在“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企业准
入退出”(领域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中,明确规定“研
究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山东省地方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工作指南》
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泰安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组织编写。
(二)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
1.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
2.主要起草人
3
焦恩锋、冯磊、李隆疆、宋杰、吴啸飞、崔庆亮、王红
艳、郑良月、郝萌、李寒。
3.任务分工
焦恩锋、冯磊负责标准的整体把握及技术指导性工作。
李隆疆、宋杰负责组织省内外标准调研,在全省范围内
征求意见,搭建标准框架、起草标准、征求意见汇总、修改
标准等工作。
崔庆亮、王红艳、郑良月、郝萌、李寒负责起草标准草
案,协助征求意见,协助根据征求意见修改标准,参加标准
技术审查等工作。
李隆疆、宋杰、崔庆亮、王红艳、吴啸飞负责组织标准
研讨会、标准技术审查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标准等工作;
协助标准征求意见、审查会会议纪要修改、专家意见的汇总
与整理,报批材料的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三)起草过程
1.标准预研
近年来,国务院积极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开
办时间持续压缩,企业准入准营更加便捷,退出更加顺畅。
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
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一
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4
山东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
见》,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
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以政务服务升级为
主线,以强化基础支撑为依托,以聚焦便民利企为核心,深
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破部门界限,优
化流程再造,率先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优化
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全省济南、青岛、淄
博、枣庄、烟台等16地市分别印发本市的企业全生命周期
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一
件事”服务指南,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
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济南市章丘区、济宁市邹城市、
滨州市邹平市、临沂市费县等137个县级单位也分别印发相
应的实施方案或相关工作规范,大力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集
成服务。
2.现状调研
2022年12月—2023年3月,标准调研小组进行了资料
调研,查阅搜集了国家、省及各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对省内各地市,包括济南、
潍坊、东营、烟台、泰安、威海等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
汇总分析,整理了省内各市、县(区)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
5
集成服务具体实践做法,特别是泰安市、聊城市两市提供了
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工作思路和实践经验分享,标准起
草工作组对我省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总体开展与实际
运行模式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同时,也发现各地市在实施
过程中还存在系统对接深度不够,数据共享难,不同地市集
成化办理服务的名称、标准、规则不一致等问题,企业全生
命周期集成服务深入推广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性。
3.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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