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对照表1 - 国内外标准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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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50%以上的病房,应有良好的日照。

附件3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对照表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四章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第五章设备配置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20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建筑与装备

第六章医疗设备

第七章相关指标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单项用房构成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医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中医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动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核准和全过程监督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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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5。具体指标应以当地规划部门所规定的指标为准。第三章建筑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5。具体指标应以当地规划部门所规定的指标为准。第三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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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版)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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