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权籍补充调查技术方案1.docx

  1. 1、本文档共1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

..

.

..

专业学习资料..

专业学习资料

.

.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调查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我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补充调查(以下简称“农房权籍调查”)工作,保证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和测量的成果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工作目标

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补充调查工作范围内每一宗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建立房地合一的集图形、属性、档案为一体的调查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

工作任务

以已完成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宗地成

果为基础和依托,调查房屋产权状况、房屋现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丈量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中,建立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农村房、地权籍调查成果统一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定依据和引用下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国家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 6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2007〕第72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

令 第63号)

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60

号)

《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办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2011]178号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

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272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国土函〔2017〕104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

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和经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7〕641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补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7〕58号)

技术标准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

57号)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 (国土资厅函

〔2017〕1029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GB/T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 2 单元 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 10 ) 《 城 镇 地 籍 数 据 库 标 准 》 ( TD/T1015-2007)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 (RTK)技术规范 》

(CH/T2009-2010)

《城市测量规范》(CJJ/T8)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调查范围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

技术路线

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成果,通过外业调查与测量、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房屋等定着物的测量和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

在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成果核实无误后,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和本技术规定要求,查清宗地内房屋权利人、坐落、房屋性质、建(构)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

文档评论(0)

hao187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武汉豪锦宏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0MA4F3KHG8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