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_11:_合同的担保——物的担保.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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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担保——物的担保主讲教师:黄艳群QQ/微信:993997106合同法

01抵押02质押目录CONTENT03留置

抵押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主讲教师:黄艳群抵押01一、抵押的概念

主讲教师:黄艳群抵押01二、抵押财产范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讲教师:黄艳群抵押01三、不得抵押财产范围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土地所有权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2345不得抵押

主讲教师:黄艳群抵押0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是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抵押担保债权优于一般债权先受清偿。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财产的价值小于所担保债权的,由债务人进行清偿。四、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主讲教师:黄艳群质押02一、质押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行使该知识产权或有价证券权利,以取得的价款或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主讲教师:黄艳群质押02一、质押的概念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等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讲教师:黄艳群质押02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是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权人需妥善保管质物。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四、质押权的效力与实现质押权的实现质押权的效力以票据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主讲教师:黄艳群想一想思考:在抵押和质押合同中,权利人能否直接将抵押物或质押物归于己有而抵偿债务?为什么?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讲教师:黄艳群留置03一、留置的概念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的担保方式。

主讲教师:黄艳群留置03二、留置的构成要件1债权清偿期限已到3债权与占有存在牵连关系2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主讲教师:黄艳群留置03三、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占有权优先受偿权妥善保管留置物。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返还留置物。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剩余价款应返还给债务人,其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

主讲教师:黄艳群留置03四、留置权的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因债权消灭,或者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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