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院〔2012〕75号顶岗实习与考评办法.docVIP

闽林院〔2012〕75号顶岗实习与考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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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林院〔2012〕75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与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南校区管委会,各处、室、系:

现将《福建林业学职业技术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与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与考评办法(试行)

2、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用)

3、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校内指导老师用)

4、实习周志

5、学生毕业顶岗实习任务书

6、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7、顶岗实习检查情况记录表

8、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

9、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

10、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

11、顶岗实习汇报交流记录表

12、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

13、顶岗实习汇总表

14、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

二O一

主题词:教育顶岗实习管理考评办法通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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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与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入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为了规范学生的顶岗实习,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必要环节。各系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与企业建立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第三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专业要将顶岗实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顶岗实习的实施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各实习环节或类型、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对顶岗实习实施课程化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顶岗实习实行两级管理。实训中心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各教学系部、就业办、学生处要做好协调和配合。各系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联系、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各系应成立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等共同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也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组,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原则上1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5人。

第九条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实习单位选用的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办法,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并填写《学生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

第十条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指导老师可采取导师制指导、现场指导和通讯联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原则上每月指导不少于1次。指导老师应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做书面记录,并向所在系汇报。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实习过程中,各系要组织力量按区域划分负责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各系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二)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和指导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等教学文件,并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三)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会同企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五)提前向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家长统一寄发《告学生家长书》,旨在让学生家长全面了解学校这一工作的目的、意义、安排和要求,以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培训和教育,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企业规章制度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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