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查处联席会议.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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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第一议程:讨论学习新的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按照现有规定,经营活动涉及“证”、“照”两个层面的许可,即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许可审批部门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从2003年开始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明确,工商部门对有证无照、无证有照等五种违法经营行为均负有监管职责。同时,许可审批部门对其中两种需要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经营行为也可以查处。;;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多个执法机关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许可审批部门重许可、轻监管,甚至只许可不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此,“新办法”将违法经营行为区分为无照经营和无证经营两种情况,并明确分别由工商部门和相应的许可审批部门负责查处。;新《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出台《办法》是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新《办法》强调明确部门执法权限,厘清监管职责。

对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溯源:到2010年,中央综治委、工商总局综治办【2010】44号文,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以来,各地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多设在工商局。;无证无照之界分:

1. 无证无照:移送(第七条)

2. 无证有照:移送(第五条)

3. 无证不照:移送(第三条第二项,如律所、非营利性医院)

4. 有证无照:工商(第六条)

5. 不证不照:允许(第三条第一项,如政府指定场所时间的农副、日常和??民劳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

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旧《办法》”的罚则: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1.降低罚的强度;

2.转引至多项法律法规;;《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

《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

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

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办法》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会议第二议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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