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64-2022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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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DB54/TXXXX—2022

ICS35.240.01

L67

西藏

DB54

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264—2022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规范

2022-05-06发布

2022-06-06实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4/T0264—2022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事项管理 2

5.1事项范围 2

5.2事项梳理 2

5.3指南编制 2

6流程优化 3

7数据交换与共享 3

8业务办理 3

8.1网上办理 3

8.2现场办理 4

9事项服务 4

9.1线上政务服务 4

9.2线下政务服务 4

9.3客户服务 5

10信息公开 5

10.1信息公开内容 5

10.2信息公开要求 5

11评价与改进 5

参考文献 6

III

DB54/T026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冉仕平、桑珠次仁、普布卓玛、赵伟栋、李峰涛、赵登勇、张新宇、纵忍、楚光、加措、段明超、李嘉欣、唐春霞、樊磊、陈利、秦健明、刘肖骏、万龙。

1

DB54/T0264—2022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本要求、事项管理、流程优化、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办理、事项服务、信息公开、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9554.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GB/T39735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

GB/T40756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39554.1、GB/T407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网通办

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线上线下的各系统和数据整合为共享系统的网络体系,通过线上线下能力复用和数据共享,支撑政府作为一个整体,为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服务,实现“网上随时办、大厅就近办、多事协同办”。

[来源:GB/T40756—2021,3.11,有修改]

3.2

政务服务事项

政府部门及其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组织形式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事项。

[来源:GB/T39554.1—2020,3.2]

4基本要求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依法服务: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政务服务;

2

DB54/T0264—2022

b)便民高效:鼓励改革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丰富受理渠道、减少申请材料,推动政务服务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

c)协同一致:“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办事窗口开展政务服务应协同一致,应加强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市、区协同和多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协同;

d)信息共享: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依法履职过程中采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和信息,应在校核、归集、整合的基础上,根据政务服务履职需要依法依规共享共用。

5事项管理

5.1事项范围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类别:

a)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

b)公共服务事项:除行政权力事项以外,需要服务对象提交办事申请、机构提供服务的事项。

5.2事项梳理

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应满足:

a)依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梳理形成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等要素。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应统一;

b)梳理形成全区统一的“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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