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承诺书、申请书.docVIP

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承诺书、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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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3.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请书

4.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

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4年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培养一批优秀基层青年医学科技骨干,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诊断、治疗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

二、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单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四)推荐军民融合科研项目,引导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联合攻关,有效促进军民供需对接、军地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科技成果转化;

(五)申报项目受理后,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申请人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工龄满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三)申请人应当是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限制

(一)申报截止日之前有未验收的青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同一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其他类别的科技项目;

(三)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四)每位项目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青科项目,请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遴选推荐优秀科研项目;

(五)依托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青科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不得申报(到期已提交验收材料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六)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水平和质量,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体现各单位的科学研究特点和优势,根据青科项目近三年各单位申报项目立项平均数,各单位2024年项目限制申报数量详见附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申报项目。

(七)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五、支持经费及时限

(一)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至少3万元,推荐单位或项目申报单位至少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六、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申报指南,在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单位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通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

(三)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广泛组织动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同行专家评议、考察等形式提出初步推荐项目;

(四)主管部门推荐。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对所辖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推荐;

(五)专家函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邀请自治区医药卫生领域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函审;

(六)现场评审、答辩。对于通过函审进入现场评审的项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医药卫生领域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专家组现场打分;

(七)项目立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会审议。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立项通知,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七、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填写《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4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包括申请者身份证、学位证书、职称评聘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上资料用A4纸张复印,左侧胶装成册;

(二)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负责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或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规定申报数进行筛选汇总,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和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9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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