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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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范例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范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在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需支付的交易税费乙方承担。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签署《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原定金合同第五条所约定之成交价款人民币229.5万(贰佰贰拾玖万伍仟元)实际履行,如任何一方要求以交易中心评估价登记成交的,要求方须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第一笔房款(人民币)150万元(含定金2万)于2011年10月8日前支付;第二笔房款(人民币)75万元付款在房产转让权利变更后7日内支付,第三笔房款5万作为房屋保证金在2012年1月1日验收交接完毕时支付。

3、甲方在交房之日前,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甲方将该房屋维修基金、有线电视、煤气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买卖合同(若有)、水电装修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4、甲方将房屋固定设施或装饰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5、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

管理费,并提供给乙方交房之日前一个月(2011年12月)的已缴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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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收据和物业管理费帐单以及有线电视凭证。如甲方在交房之日前未能及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则由乙方在房款的最后尾款中扣除。

本协议系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内容;在签署本协议时,买卖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追究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协议书甲方:(女方)乙方:(男方)甲、乙双方就位于市路号室房屋出售事宜达成以下协定。1、由于该房屋系甲乙双方十年前购取,后由于特殊原因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甲方为该房屋名义产权人不拥有该房屋任何权利也不承担该房屋任何义务,乙方为该房屋实际产权人,乙方拥有该房屋所有产权归属并承担该房屋所有义务,且乙方一直积极完善履行了该房屋的权利及义务;2、现由于乙方出售该房屋,甲方作为名义产权人予以配合办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和甲方无关,且该房屋交易中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和甲方无关;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使用前请删除。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固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 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 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 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 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违反钍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 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

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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