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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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21年4月

一、工作简况

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

与之相关的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采油气工

程、原油集输、注入、弃置等技术标准繁多,执行主体可选

择余地大。为保障国家油气增储扩能战略安全实施,亟需将

原来大量的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梳理、分析,制定

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陆上油气开采安全管理要

求。

2018年,应急管理部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列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标准制订程序,成

立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牵

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石油工程地球

物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的标准编制组。

标准编制项目从2018年12月启动,通过对标国内外标

准、调研国内油气开采安全现状,收集整理各油气田在勘探、

开发全流程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经深入研究、广泛

讨论后由标准编制组进行编写,先后组织20余次讨论会、统

稿会,于2021年3月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工作进

度如下:

(1)项目启动,编制标准计划。为做好标准的编制工

作,中石化青岛安工院制定了工作计划,广泛调研、收集有

关资料,于2018年12月组织召开标准提纲讨论会,通过专

-1-

家充分研讨,确立了标准的结构框架,在此基础上进行编制

任务分工,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2)收集基础资料,编写标准初稿。标准编制组根据

收集的资料和调研结果,于2019年4月组织召开标准第一

次研编会议,对标准范围、技术内容及工作进度安排等事项

进行充分讨论;2019年7月,标准编制组完成标准草案,向

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标准第二、三次研编

会议对草案内容进行研讨和审查;2019年10月,在中石化

部分陆上油气田开采企业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315条,

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标准初稿。

(3)多方征求意见,持续修改完善。2020年5月,中

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标准研讨会,研究完善标准编

制大纲及主要编写内容;2020年7月,中石化油气专标委向

中石化各油田企业和石油工程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召

开标准审查会进行研讨修改;2020年9月,石油工业安全专

标委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来自中石油、中石化、延长油田

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30余名专家,对标准全文进

行逐条审查,提出修改意见88条。

(4)应急管理部组织预审,形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3

月,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组织召开标准预审会,油气开

采重点省应急管理厅、中石化、中石油、延长石油的25名代

表和专家参加会议,提出22条建议和要求,标准编制组根据

会议要求和专家意见,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

-2-

1.标准编制主要原则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以《石油天然气安全

规程》(AQ2012-2007)的陆上部分为基础,针对其存在的

不足,进行标准升级。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性、

法定性、规范性、统一性、全面性、权威性。

(1)安全性。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强

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严格限定于“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

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

需要的技术要求”范围。本标准聚焦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

开发、生产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2)法定性。按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加

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陆上石油天然气行业特

点,保持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则的要求配套一

致,重点以相关的现行有效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做好与行业

标准的有效融合与衔接。

(3)规范性。遵照只引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引用推

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范性引用要求,且不直接引用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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