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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规程
编号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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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
制定日期
年月日
修订日期
年月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颁发部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月日
生效日期
年月日
分发部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偏差,实验室异常检验结果偏差,自检,外部审计,产品缺陷,生
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变更控制、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客户投诉、召回;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性行动,使所生产产品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降低不合格率,减少偏差发生几率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偏差,实验室异常检验结果偏差,自检,外部审计,产品缺陷,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变更控制、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客户投诉、召回的管理。
职责
2.1企业的岗位操作人员、岗位班、组长、工艺员、质监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副总、质量副总、总工程师、常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2.2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监督实施。
管理内容与要求
定义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该措施是针对已发生偏差事故的根本原因,为减少或消除偏差事件。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情况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该措施是为了防止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发生。
根本原因:通过各种方法和工具,对已发生的偏差事件深入分析而确定偏差事件发生的内在根本因素。
纠正与预防措施内容与要求
3.2.1职责
3.2.1.1相关部门:
⑴异常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拟定。
⑵改进措施的实施。
⑶持续改善之提案、实施。
3.2.1.2业务部:客户相关信息的接收和反馈。
3.2.1.3采购部:供应商有关信息的传递与接收。
3.2.1.4质管部:改进措施实施情况的追踪与评估。
3.2.1.5行政部:相关改进信息记录、追踪、落实。
3.2.1.6管理者代表:相关改进措施实施情况的审核
3.2.1.7公司所有员工有在偏差出现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的责任。
3.2.1.8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系统。
3.2.1.9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批准、变更、跟踪。
3.2.1.10纠正和预防措施措施负责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的落实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人可由偏差事件调查小组长担任,也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担任。
偏差事件的识别与报告
3.2.2.1生产偏差与检验结果偏差的识别与报告详见《生产偏差控制管理规程》和《检验结果异常的调查处理管理规程》。
3.2.2.2对于来自自检、外部审计、产品缺陷、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变更控制、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客户投诉,召回等偏差事件,在确认已存在或潜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随后填写“偏差事件报告”二份,一份交质量中心,一份交本部门上级主管负责人。
3.2.2.3偏差事件叙述应清楚以下内容:
.应该发生什么?
.实际发生什么?
.偏差怎么发生的,什么地方发生的?
.什么时间发生的?
.什么时间发现的?怎样发现的?
.立即采取了那些措施?
3.2.2.4识别不合格: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
A) 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过本厂规定目标时;
B) 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C) 相关方对产品质量书面投诉时;
D) 内审发现不合格时;
E)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时;
F) 本厂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与标准不符合时;
G) 其他不符合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要求时。
3.2.6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的跟踪
3.2.2.5偏差事件发生部门应进行初步调查,并立即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减小负面影响。
偏差的评估、调查、收集数据、分析等
3.2.3.1偏差的评估、调查、收集数据、分析等要求执行《生产偏差控制管理规程》和《检验结果异常的调查处理管理规程》。
3.2.3.2根据评估,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未制订或执行之前,应先期拿出适当的纠正措施。
3.2.3.3在生产偏差与检验结果偏差的处理过程中,若能够立即采取有效地纠正措施解决所发生的偏差事件,则无需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立即采用的纠正措施可以不归入纠正和预防措施体系进行管理,只需记录相关内容并跟踪确认后,即可结束纠正和预防措施规程。
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
3.2.4.1针对根本原因制订全面的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性措施。
3.2.4.2是否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小组,取决于纠正和预防措施目标达成的风险级别和困难程度。偏差调查小组可以过度为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小组。
一般情况若风险级别为次要偏差,则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由质量受权人批准,该计划的跟踪负责人为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小组长,若风险级别为重要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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