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二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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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

1.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

____项目部对以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项目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

(2)施工队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3)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重大隐患;(4)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各参与方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治理销号等过程闭合,档案完整。

____项目部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项目经理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分部经理对分部存在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____项目部应在项目经理带头,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配和情况下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长大隧道或地质不良隧道、水上作业、大型起重吊装作业以及爆破作业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参与人员多的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排查。

6.对确认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

____项目部结合施工特点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整改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过程监控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5)治理时限;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局部或全部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加强监测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项目分部部应及时将整改报告报监理单位及项目总部。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

(1)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3)治理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4)预防措施;(5)其他意见建议。

11.整改报告经监理单位确认后,业主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隐患消除的,解除督办并对重大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12.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及个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导致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二)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____号令)《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地、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地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省、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

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省安委会在省安监网站设立“全省重大隐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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