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范.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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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40.01

CCSF20

654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标准

DB6540/T021—2023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protectionofpowerfacility

2023-10-30发布2023-11-30实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职责分工2

6总体规划2

7设施建设2

8保护范围和保护区3

电力设施保护范围3

电力设施保护区4

9保护措施5

安全标志5

电力设施6

保护区6

10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器材7

11巡视、维护、检修8

参考文献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伊犁伊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剑、张辉疆、黄擎、周保军、胡小明、姚璐、石小帅、李侃、王新、严成虎、

杨伟、吴亮、潘博源、马平、李世亭、贺芙蓉、王权、韩玉凡、王凯、张亚明、姚卫平、热娜·艾尔肯、

李江、魏国栋、安续、路朋、温贺贸、陈郁青。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总体规划、设施建设、保护范围和保护区、保

护措施、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及巡视、维护、检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伊犁州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L/T2160—2020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DL/T5092(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力设施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电力调度的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来源:DL/T2160—2020,3.1]

破坏电力设施

人们有意或无意实施的损毁、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会造成电力设施的不安全现象或故障。

注:主要有毁坏线路设备,蓄意制造事故,盗窃线路器材,工作疏忽大意或不清楚电业知识引起的故障,如违章施

工、违章建筑、树障、盗窃以及车辆冲撞、放风筝、钓鱼、挖沙、取土、爆破等。

电力设施保护

防止电力设施被破坏所开展的保护工作。

注:包括处于运行、备用、检修、停用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电力专用通信设施

电力系统内部使用并对电力运行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具有特殊要求的通信设施,例如:光传输设备、

交换设备、接入设备、数据通信网设备、电力通信光缆等。

电力设施保护区

国家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依法在电力设施周围或沿线划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某些行

为。

电力企业

以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单位)。

4基本原则

电力设施的保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宗旨;实行政府、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

合的原则。

5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宜建

立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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