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经济法讲座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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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座;第一讲经济法的概念;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守自由经济的政策,并且不会在香港实施外汇管制。曾荫权还表示,财政司的30项措施与金管局的7项措施相互配合,以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投机者跨市场操控的能力。;?问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然香港已是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区域,政府为什么还要干预市场行为?)2、经济法的价值。3、经济法的原则;?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 内在逻辑 产生原因 调整对象 价值 原则

?一、经济法产生的四种观点

?1、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

?2、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就产生了。

?3、国家与法律产生了,经济法就产生了,但形成新的法的部门,是在资本主义垄断阶段。

?4、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正确认识经济法的产生时间和背景

?1、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

?2、经济法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之法,而不能视为垄断禁止之法。

?3、经济法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总称,而不是经济法律的总称。

?4、经济法的产生先于经济法的产生。;?二、经济法概念的提出

?“经济法”的概念,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Morelly)在1755年出版的

《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另一著名代表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德萨米明确赞成摩莱里的观点,即支持“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思想,并进一步指出:“人在权利上是平等的,因而在事实上也应该是平等的。”

?当代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的,其目的在于为各类经济法主体之间物质利益的分配提供法律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法实质上就是分配法。;?进入20世纪以后,德国学者??特(Ritter)在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三、现代经济法的内在逻辑;?相反市场失灵内生于市场机制,市场失灵使市场运行的结果呈现出明显的配置上的非效率和分配上的非公平性,而市场自身又无法克服市场失灵,这就必然产生对外力介入的需求,国家也就因此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介入主体,乘虚而入进行干预,而干预的基本法律形式就是现代经济法。

?简言之,市场失灵内在于市场机制,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现代经济法。;?四、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

?(一)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就是指市场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或者不完全而造成的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形。

?包括六个方面:1、市场的不完全;主要是

指市场容易形成垄断尤其是自然垄断的情形。即市场依赖竞争走向繁荣,而竞争本身具有自我否定的倾向,即自由竞争必然会导致垄断;而垄断又反过来抑制竞争,减损市场的效率。2、市场的不普遍;主要表现为价格机制的缺位。价格机制不健全,必然妨碍市场机制对资源的有效配置。;?3、信息失灵;主要指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4、外部性问题;指市场主体不要承担其行为的一切后果,或不能获得其行为产生的一切利益的情形,或者说它是一种非交换意义上的外部影响。如负外部效应,如环境污染;正外部效应如教育。5、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是指不把任何人排斥在享受之外的产品。;?如公共基础设施、国防、教育、通讯、交通、能源、法律制度等。公共产品单靠私人力量是难以提供的。6、存在经济周期。在市场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周期性地出现经济扩张与市场紧缩交替往复出现的这样一种现象。

?(二)政府失灵指政府干预不到或者干预错误,还包括政府干预不起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运作效率低下;2、过度干预;3、公共产品供应不足;4、政府不受产权约束;5、预算分配偏离社会需要;6、权力寻租。;?五、国家干预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国家干预是尊重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预。

?原因有三:其一,市场机制是国家干预的前提,正是因为市场机制有其不可克服的市场失灵,才产生国家干预的需要。其二,推动市场经济机制的高效率运转是国家干预要达到的目的。国家干预的目的不是要取代市场,而是要排除市场失灵为市场机制高效运转而设置的障碍,使市场机制发挥其最大的功用。;?;?;?六、国家、市场与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1、经济法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2、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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