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湖北省武汉市地方财政补贴型小龙虾目标价格保险条款.pdfVIP

平安产险湖北省武汉市地方财政补贴型小龙虾目标价格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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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产险湖北省武汉市地方财政补贴型小龙虾目标价格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及附件组成。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从事小龙虾生产经营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投保人养殖和管理的小龙虾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

标的(以下简称“保险小龙虾”):

(一)养殖塘生态环境良好、保水性能好、布局规范、远离污染,在江河、湖泊防洪主

大堤以内,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无引发灾害事故的明显隐患;

(二)养殖在虾池、塘堰里,且虾池、塘堰水面深度顶达1.5米(不含)以上,堤岸坚

固;

(三)生产符合水产部门的养殖要求,水深、水质、放养密度和投料量符合水产养殖技

术规范;

(四)养殖塘所必备的排灌设施、防逃逸设施齐全;

(五)满足小龙虾生产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六)无以下情形:

1、养殖场所在蓄洪、行洪区内的小龙虾;

2、种虾、已经离塘的小龙虾、套养的其它水产品。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原因,当约定理赔周期内保险小龙虾价格平

均值低于约定的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负责赔偿。

小龙虾价格为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涉农数据公布的价格(),

如指定采价平台品种和价格数据不全,可直接采用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

()发布的价格数据,价格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约定理赔周期内保险小龙虾实际价格=理赔周期内发布的小龙虾价格之和/发布次数

保险小龙虾目标价格与实际价格均与上市出售的重量关联,具体重量和目标价格由投

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每年确定小龙虾目标价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二)对于小龙虾价格管制的政府行为。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七条保险小龙虾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投入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

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具体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期间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险小龙虾的一个养殖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应

包含约定理赔周期(即价格采集期),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

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

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

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未作

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

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结算期结束时,保险人依据政府公开发布渠道显示的价

格数据信息,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已发生保险事故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

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

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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