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节能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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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节能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的节能管理工作, 提高电厂员工的节能意识,确保节能措施的有效执行,以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结合电厂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有关施工单位(或部门)的相关工作应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经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厂部成立厂节能领导小组,领导电厂的节能工作,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生产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节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部、水工专责及水库调度专业人员担任。 第五条节能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节能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 (二)负责节能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对各部门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负责节能日常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六条节能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 (二)优化水库调度,完善水情自动化测报系统,利用其预报成果及时腾空库容,拦蓄洪水(洪尾)、提高水能利用率。 1、在确保大坝安全和省防汛指挥部洪水调度决策指挥的前提下,对入库洪水精心预报并进行调度分析计算,综合分析,中短期天气预报, 尽可能利用和拦蓄洪水增发电量。但若库水位超防洪限制水位蓄水, 必须在下次洪水来临之前将库水位降至防洪限制水位。 2、充分利用水情自动化测报系统的成果,作好水情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向五凌公司和省公司汇报水情,以便调度及时调整发电出力,以发电预泄洪方式腾空库容,减少弃水,增发电量。 3、重视和大力加强中长期水文天气预报及年度水库水文预报,要做到定性准确,以指导年度发电计划的编制和水库水位实际控制运用。 4、加强水库运行管理,进行科学调度,保持水库高水位运行,努力提高水头效益。水库调度图是指导水库发电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调度图控制水库运行水位。严禁水库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行。 (三)加强发电设备运行、检修管理,采用新技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减少弃水。 1、在枯水季节,合理分配机组负荷,尽量安排机组在高效率区运行。 2、完善、开发计算机监控系统的 AGC、AVC 功能,实现厂内经济运行手段科学化。 3、推行规范化检修,努力缩短检修工期,在洪水期尽量不安排机组大小修工作。 4、推行在线监测技术,争取实行“诊断检修”,提高机电设备可用小时。 (四)加强泄洪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提高泄洪设施健康水平, 确保水库蓄水及防洪调度正常运行。 (五)加强尾水河道管理,抓紧进行尾水渠清理开挖,降低尾水位。 (六)做好机组进水口拦污、清污工作。 1、加强拦污排的运行、维护,及时清除积渣。 2、加强对机组进水口拦污栅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控制拦污栅前后压差。及时消除栅前积渣,减少水头损失。 (七)加强生产、生活用电管理,降低厂用电率。 1、做好厂用电系统优化、经济运行工作,减少各配用电设备的空载损耗。 2、加强生产办公用电的管理,杜绝电能浪费。 3、严格生活用电管理制度,禁止高能耗设备的使用。 4、做好防窃电工作。第七条考核指标 (一)节水增发电量:年发电量减去多年平均设计标准年发电量。 (二)节水增发电量还应该考虑因系统安全需要机组旋转备用及在低效率区运行所造成弃水的电量损失。 (三)节水增发电量分项指标及有关工作要求参照省公司《水电厂节能考核指标》及华中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奖励与惩罚 (一)每年对节能工作总结一次,对节水增发电量工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按厂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管理不善、调度不当或采取节能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综合部检查监督安全生产部对本制度的执行,安全生产部检查监督各工区对本制度的执行。 第十条对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管理不善,按管理事件进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按不安全事件考核办法加重考核。 第五章反馈 第十一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提及的内容,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和五凌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电厂安全生产部。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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