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章制1 - 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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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台帐》。各相关部门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各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环境监测台帐》。各相关部门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 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各 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 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 一、目的 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 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 、要求 1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 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 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 工程部和发变电营运部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中,应严格 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 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 、职责 1、 综合办公室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 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 体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 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 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计划; 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 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 1、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操作 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 综合办公室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 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计划申报表》上报至妥善安置。在职业病普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人,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通知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4、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对员工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做出计划,由综 合办公室统一进行培训。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计划申报表》上报至 妥善安置。在职业病普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人,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通知 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治理 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主要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 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 11 月底以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排计划。 六、作业环境管理 1、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由综合办公室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共同 确定或定期修订。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 ,各相关部门在职 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 2、综合办公室统一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计划” ,委托政府职业病防治 部门进行作业环境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 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 。 3、 各相关部门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 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4、 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车间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车间通 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5、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 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区。 6、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 积极推行“5S”( 整理、 整顿、清洁、清扫、 素养) 现场改善活动。 七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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