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第三次考核形考任务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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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第三次考核形考任务答案 试题 1 :民事判决书写作(答案在后面)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 X 杰(男,1952 年 8 月 21 日生于 XX 省 XX 县,系 XX 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 XX 公司宿舍楼 X 栋 X 单元 X 号)与孙 X 林(男,1993 年 1 月 23 日出生于 XX 省 XX 县 XX 乡,系 XX 制药厂的工人,住在 XX 市 XX 街 X 楼 X 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 年 8 月,经 孙 X 林的父母请求,孙 X 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 X 林为养子,并将孙 X 林的户口 由 XX 省 XX 县 XX 乡 XX 村转至自己所在的 XX 市。2011 年 4 月,孙 X 杰为孙 X 林找了 份工作。孙 X 林先后在 XX 公司和 XX 制药厂当工人。 孙 X 杰与孙 X 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 X 林将自己每月 2000 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 X 杰,孙 X 杰则每月给孙 X 林 500 元零花钱,还给孙 X 林购买衣 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 ,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 年 9 月以后,由于在孙 X 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 ,孙X 杰与孙 X 林之 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当年 10 月,孙 X 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 X 杰家 ,自此孙 X 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 X 杰,只是在节假 日去看看孙 X 杰,通常还买些食品。 孙 X 杰也不再给孙 X 林零花钱。 2012 年 12 月,孙 X 杰因病住院。由于孙 X 杰正与其妻闹离婚 ,其妻不予照顾。孙 X 林虽与孙 X 杰有了矛盾 ,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 X 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 用品。 2013 年 3 月上旬,孙 X 杰与孙 X 林又因孙 X 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 孙 X 杰声称孙 X 林结婚时将不给孙 X 林任何资助。孙 X 林非常生气,便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 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 X 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 4000 余元的彩 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 X 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 X 杰发现后大为不满, 在要求孙 X 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 2013 年 5 月 11 日向 XX 市人民法院起诉,称 由于被告孙 X 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 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 ,要求判令与孙 X 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 X 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 XX 和人民陪审员朱 XX、王 XX 组成的合议庭 ,公开 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 ,孙X 林提出答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 X 杰交了 3 万余元的工资, 但只从孙 X 杰处得到不到 1 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 ,自己将孙 X 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为 孙 X 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孙 X 杰退回孙 X 林所交工资的剩余 部分 2 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 :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近四年,在此期间 ,孙 X 林将工资交给孙 X 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 X 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 ,还给孙 X 林零花钱 , 为孙 X 林购买衣物 ,已尽了为父之责 ,再断无向孙 X 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方因在 被告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 ,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 盾 ,以致引起诉讼 ,显然是属于孙 X 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 院期间还请假照顾 ,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 此,考虑到整个案件情况,法院于 2013 年 6 月 3 日以第 25 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 X 杰 与孙 X 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孙 X 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 X 杰 ;孙 X 杰付给孙 X 林 5OOO 元 钱作为对孙 X 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还决定,案件诉讼费用 600 元由原、被告各负 担一半。 参考答案 ×××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 ×民初字第 25 号 原告孙×杰,男,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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