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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劑 學 ; 緒 論
一.概念
方劑,是在辨證審因決定治法之後,選擇合適的藥物,酌定用量,按照組成原則,妥善配伍而成,是辨證論治的主要工具之一。; 方劑學是研究治法與方劑配伍規律及其
臨床運用的一門學科,是中醫基礎課之一。
任務:通過一定數量常用方劑的講授,
引導學生掌握組方原理和配伍規律,培養學
生分析、運用方劑以及臨證組方的能力,並
為學習中醫臨床課程奠定基礎。;二.方劑學的發展簡史
;《太平聖惠方》;三.學習方劑學的方法
◇ 首先要深刻理解每首方劑的組方原理,掌握方劑的配伍變化,熟悉其功用、主治及 臨床運用等。
◇ 在理解貫通的基礎上,背誦和熟記一定數量的有代表性的方劑,比較其異同。; 第一章 方劑與治法
一.方劑與治法的關係
1.從祖國醫學的形成和發展來看,治法是在積累了相當醫療經驗的基礎上總結而來,是後於方藥形成的一種理論。
2.當治法已經由經驗總結上升為理論之後,就成為指導遣藥組方和運用成方的指導原則。
3.法隨證立,方從法出,方以藥成。; 治法:是在辯清證候,申明病因、病機之後,有針對性地採取的治療方法。
二.常用治法
(一)汗法
汗法是通過發汗解表,宣肺散邪的方法,使在表的六淫之邪隨汗而解的一種治法。
; 作用:汗法不僅能發汗,凡能祛邪於外,透邪於表,使氣血通暢,營衛調和,皆是汗法的作用。
適應症:治療外感六淫之邪的表證,麻疹初起、疹點隱隱不透,水腫病腰以上腫甚,瘡瘍初起而有寒熱表症者。
分類:由於邪氣有兼夾,體質有強弱,“陽加於陰謂之汗”,故汗法有辛溫、辛涼、補陽、滋陰之別。;(二).吐法
吐法是通過引起嘔吐,使停留於咽喉、胸膈、胃脘等部位的痰涎、宿食或毒物從口排出的一種治法。
適應症:咽喉痰涎壅阻;頑痰停滯胸膈;宿食留滯胃脘;誤食毒物尚在胃中。
注意:此是劫邪外出的一種治法,易損胃氣,凡體虛氣弱,婦人新產、孕婦均應慎用。但刺激咽喉,胃脘,引起嘔吐易損正氣,且較痛苦。;(三).下法
下法、又稱瀉???法,是運用瀉下作用的方藥,通過瀉下通便,使積聚體內的宿食、燥屎、冷積、瘀血、水飲等有形實邪,排出體外的治療方法。
適應症:燥屎內結,冷積不化,瘀血內停,宿食不消,結痰停飲以及蟲積等。
; 分類:根據病勢的緩急、病性的寒熱、體質的強弱等不同,下法有寒下、溫下、潤下、逐水、攻補兼施之別。
注意:下法易傷正氣,應以邪去為度,不可過量。對於老年體虛、產後血虧、月經期、妊娠期及脾胃虛弱者應慎用或禁用。;(四).和法
和法是通過和解或調和的作用,以達到消除病邪為目的的一種治法。所謂和解者,是指和解表裏之意,專用於治療半表半裏的證候。
適應症:瘧疾,肝脾不和,腸胃不和,傷寒邪在少陽,氣血不和,營衛不和。
分類:常用的有和解少陽,開達膜原,調和肝脾,疏肝和胃,調和寒熱,表裏雙解等。
;(五).清法
清法,又稱清熱法,通過清熱、瀉火、涼
血、解毒等作用,以清除體內溫熱火毒之邪,
治療裏熱實證的一種治療方法。
裏熱證多為外邪入裏化熱或五志過極化火
所致,涉及病證常有溫熱、火毒、暑熱、濕熱、
虛熱等,就其性質而言,有虛、實之分;就病
因、發病階段而言,有衛、氣、營、血之別;
並有不同臟腑病位之異。; 分類:清熱法的使用範圍較廣,運用時根據其病因、病情發展的階段及熱邪所範臟腑部位的不同,清法又有清氣分熱、清營涼血、氣血兩清、清熱解毒、清臟腑熱之別。;(六).溫法
溫法是通過溫中、祛寒、回陽、通絡,使寒邪去,陽氣複,經絡通,血脈和的一種治療方法。
適應症:適用於臟腑的沉寒痼冷,寒飲內停,寒濕不化,以及陽氣衰微等。
分類:由於寒邪所在部位不同,寒邪與陽虛的程度不同,因而溫法中又有溫中散寒、溫暖肝腎、回陽救逆之區分。;(七).消法
消法是通過消食導滯、行氣活血、化痰利水、以及驅蟲的方法,使氣、血、痰、食、水、蟲等所結成的有形之邪漸消緩散的一種治法。
適應症:適用於飲食停滯,氣滯血瘀,癥瘕積聚,水濕內停,痰飲不化,疳積蟲積等。
注意:消法,屬於攻邪的範圍,治療
實證。體質較虛,使用消法時,應兼用補益
藥,以防損傷正氣。
; 注意:消法與下法雖皆治有形之實邪,但兩者有所不同。下法是對於病勢急迫,形證俱實,必須急下,並且可以從下竅而出的情況下使用。消法則是對病在臟腑、經絡、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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