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讲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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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讲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情感态度目标:通过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知识,使学生能知法懂法,知法用法。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运用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明确我国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例外,明确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掌握对商业秘密的特别保护。 知识目标:了解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的发展以及各国对于商业秘密概念的规定。特别是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商业秘密概念的规定,通过对商业秘密概念的认识进一步理解商业秘密构成的几个要件。;重点:中商业秘密的概念以及构成 要件,认识商业秘密的权利属性和权利特征,商业秘密权与其他权利 的区别,商业秘密的四种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难点: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规则的联系;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授法、案例法、讨论法辅之以多媒体 四、教学时间:2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过程:;案例78:我国最著名的“照片泄密案”;统计显示;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2)该信息是否通过在国内的使用而公开; (3)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4)该信息为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5)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2、能为权利人带来效益 (价值性): 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性能给权利人能带来收益 。 ;3、具有实用性(实用性): 商业秘密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在其权利人手里能应用,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 ;4、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权利人必须为拥有的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三、商业秘密的范围;某市甲厂生产的产品因市场信息来源不足,销售发生困难,而该市乙厂生产的同类产品因市场信息多,销售情况好。由于乙厂对其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甲厂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其经营信息。甲厂为获取乙厂的经营信息(客户名单),扩大本厂的产品销路,牟取利益,租用乙厂附近的一间小屋,安装了自制的窃取装置。从2005年5 月初开始,甲厂厂长指使本厂两名职工通过电信线路,对乙厂销售科电话内容进行窃听、录音。到7月中旬,共获取乙厂经销信息200条,其中有价值的客户单10多家。同时,甲厂逐一与乙的客户进行联系,采取以低于乙厂的同类产品价格每台1000多的报价推销本厂的产品,先后与其中五家单位做成了业务,共推销本厂的产品8台。 问:甲厂的行为属于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题分析: 甲厂的行为属于侵犯乙厂商业秘密的行为。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经营状况等。商业秘密具有商业性、秘密性的特点。显然,甲厂获取的乙厂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甲厂采取窃听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乙厂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乙厂的商业秘密,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章思考题: 1.试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特征。 2.试述商业秘密的权利属性。 3.试论商业秘密的四种侵权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参考文献: [1] 宋健,顾韬.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案件若干问题研究[J]. 法律适用. 2010(Z1) [2] 戴永盛.商业秘密法比较研究[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 [3] 刘榃.网络环境下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以证据规则为中心[J]. 电子知识产权. 2010(02) [4] 高静.略论商业秘密的认定及举证问题——汕头东南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评析[J]. 科技与法律.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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