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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表》。第十三条:面试结果审核:A.面试(
评价标准表》。第十三条:面试结果审核:A.面试(加试)结束后,由行政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
及劳务市场招聘等形式。第四章应聘第七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XX、各
加入公司当日手续第十九条:员工本人填写详细的《员工登记表》,并开始考勤。第二十条: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二十三条:因录用发生的被录用人与相关单位的一切经济问题应自行处理。第二十四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培养费
员工招聘录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营销的整体目标和方针, 确保录用身体健康、 品德优良、 具备优秀 员工潜质的人员为公司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照明公司营销体系各类员工的招聘工作。
第二章 招聘计划
第三条:营销中心各部门需招聘员工,应事先向中心行政部提出招聘申请,填写《招聘 人员申请表》,提出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第四条: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报营销中心副总审核, 批准后 执行招聘。
第三章 招聘
第五条:招聘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六条: 招聘方式: 推荐、 面向社会登报招聘、参加人才交流会及劳务市场招聘等形式。 第四章 应聘
第七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 并提交学历、简历、XX、各类职称证书 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行政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 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 初审;由各办事处代为招聘的, 由办事处经理进行初审。
第九条: 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第五章 面试
第十条: 招聘小组一般由营销行政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组成,面试时,小组成员应 不少于三人, 并且至少有一名主管领导参加。
第十一条:面试内容及招聘小组职责: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C.对小组成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 做出初步决定。
第十二条:面试评价:
A.小组成员应对面试结果做出书面评价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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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等。第十八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主管领导。第七章员工用。第六章录用第十四条:录用确定后,对招聘未入选面试及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部在5日内对其本人做出/信
相关资料等。第十八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主管领导。第七章员工
用。第六章录用第十四条:录用确定后,对招聘未入选面试及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部在5日内对其本人做出/信
进行书面材料初审;由各办事处代为招聘的,由办事处经理进行初审。第九条: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
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营销副总批准。B.所有小组成员评价为70分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原则上不予录
第十三条:面试结果审核:
A.面试( 加试) 结束后, 由行政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 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 并报 营销副总批准。
B.所有小组成员评价为 70 分以上者为合格; 70 分以下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第六章 录用
第十四条: 录用确定后, 对招聘未入选面试及面试不合格者, 由行政部在 5 日内对其本 人做出/ 信函婉辞通知。
第十五条:对于确定录用人员由营销副总进行最终面试。
第十六条: 对合格人员, 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其进入公司日期, 并确定其职级后报 营销副总审批。
第十七条:被录用者须办理的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A.按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包括 XX、学历证明、经历证明等。
B.提供正式、有效的人事手续, 如辞职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等。
第十八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主管领导。 第七章 员工加入公司当日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本人填写详细的《员工登记表》,并开始考勤。
第二十条: 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申领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组织入职培训。
第八章 因录用发生的经济问题
第二十三条: 因录用发生的被录用人与相关单位的一切经济问题应自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培养费问题,由被聘者自行解决。
第九章 不适用性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不适用于营销中心招聘的临时工、钟点工和实习生。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营销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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