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院职责目录.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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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院职责目录 序 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 称 页码 1 便民服 务 1.1 开具医学出生证明 4 1.2 开具死亡证明 5 1.3 开具结核病学生休学复学诊断 6 1.4 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7-8 2 卫生资 格认定 2.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初审 9-11 2.2 开具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证明 12-13 2.3 为取得中国医学学历的外籍人员 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 试证明 14-16 2.4 为取得内地医学学历的香港和澳 门地区人员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 试试用期考试证明 17-19 2.5 为取得大陆医学学历的台湾地区 人员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试用 期考试 20-22 3 公共卫 生服务 3.1 卫统表上报 23 3.2 传染病疫情报告 24-25 3.3 各项监测报表上报 26 4 志愿服 务 4.1 招募志愿者和社工 27 5 院务 5.1 院务公开 28 6 应急事 件管理 6.1 结核病政府减免审核和发放 29 6.2 突发事件的救援 30 6.3 病媒生物防治 31 6.4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 32-33 7 医疗服 务 7.1 诊疗服务 34 7.2 护理服务 35 7.3 检验、放射、病理等辅助学科的服 务 36 7.4 复印、复制病历 37-38 7.5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部门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 料 39-40 7.6 住院病历的封存和启封 41-42 7.7 尸 检 43-44 7.8 义 诊 45-46 7.9 新生儿预防接种 47 8 健康教 育 8.1 宣传和教育 48 9 物资管 理 9.1 药品采购管理 51 9.2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 52 9.3 非医疗设备采购 53 9.4 医疗设备报废 54 9.5 非医疗设备报废 55 10 信访投 诉 10.1 医疗投诉处理 56-57 10.2 行风投诉处理 58 11 医保服 务 11.1 医保患者结算 59 11.2 新增医保备案项目的申报 60 11.3 参保人员住院资格确认书登记和 转诊转院 61 11.4 异地新农合联网结算 62 11.5 异地医保联网结算 63 11.6 门特登记 64 12 药品管 理 12.1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 65-66 12.2 药品采购调剂发放 67 12.3 院内制剂的配置 68 13 转诊转 院 13.1 接受外院转诊 69 13.2 向外院转诊 70 14 等级评 定 14.1 智力残疾评定 71 14.2 精神病鉴定 72 15 控烟管 理 15.1 控烟巡查劝阻和宣教 73 16 院内感 染管理 16.1 医院感染管理 74 开具医学出生证明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开具医学出生证明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第二十三条 2.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证明管理的通知》(妇卫社发 〔2009〕96号)。 3. 《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国卫幼 发〔2013〕52号) 实施机构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妇产科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独立承担 1.妇产科采集产妇信息填写出生医学调查表,开具医学出生证 明。2.产科主管人员进行复核、盖章。3.网络直报 运行要件 1.产妇在本单位妇产科生产 2. 凭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确定婴儿性别及姓名。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证明管理的通知》执行 电 话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医院路28号 电子邮箱: 开具死亡证明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开具死亡证明 法定依据 1.国卫办规划发〔2014〕68号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认可 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2.津卫办〔2014〕7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认可死亡信息 登记管理规范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预防保健科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独立承担 1.院内死亡者,签发《死亡证》时,由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前 来办理。2.由救治医师填写。3.家属确认填写无误后签字。4.XX 科盖章,网上直报 运行要件 签发《死亡证》由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委托人(委托人需 提供委托证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前来 办理。由负责医师或者接诊执业医师签发。 责任事项 按照《天津市认可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执行 监督方式 电 话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医院路28号 电子邮箱: 开具结核病学生休学复学诊断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开具结核病学生休学复学诊断 法定依据 津卫疾〔2010〕459号 实施机构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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