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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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精品文档 PAGE 1 桥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2022桥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正文内容 一、委託人委託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稱: . 服务类别:工程造价咨询(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合同签定后,咨询人自收到委託人提供的完整資料之日起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七、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 (签章页) 委託人: 咨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蓋章) 或其委託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託代理人:(签字) 住所: 帐户名稱: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義、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託人quot;是指委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quot;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quot;是指除委託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當事人。 ;日quot;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規,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規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辦法和規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釋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釋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託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資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資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約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quot;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quot;是指在quot;正常服务quot;以外,经双方书面協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quot;是指不属于quot;正常服务quot;和quot;附加服务quot;,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規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規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規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託人应負責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協調,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託人应当在約定的时间内,免費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資料。 第九条 委託人应当在約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資料时,委託人应負責转达及資料转送。 第十条 委託人应当授權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負責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确时可向委託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託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託人有下列权利: 委託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託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託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责任,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託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約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約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約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託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託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託人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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