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国家标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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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葡萄酒》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4年下达的“关于《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等6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8号),《葡萄酒》(计划编号T-607)列入修订计划,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组织,×××、×××、×××等单位共同完成起草修订工作。 2、目的意义 GB 15037-2006《葡萄酒》于2006年发布实施,距今已近十年了。随着这么多年来的发展,葡萄酒工业无论在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原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葡萄酒生产的需要。据调查结果可知,目前在葡萄酒生产中,许多企业对原标准有很多困惑,如葡萄酒是否必须是100%的葡萄汁,生产工艺是否允许中带入其他成分,发酵工艺中是否允许加糖,发酵结束后是否允许加糖调整口感,加香葡萄酒、利口葡萄酒等怎样规范等。 另外,随着我国进口葡萄酒消费量越来越大,各类饮料酒越来越丰富多样,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缩短与葡萄酒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葡萄酒业在新形势下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我们也有必要在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同时,借鉴国际葡萄酒行业的成熟经验,制定出一套更科学、更合理的标准体系,以更好地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在将来葡萄酒市场上更加全方位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3、简要编制过程 2014年12月,计划下达后,为了使本标准更具有先进性、科学性,起草工作组开展多项基础研究工作。 2015年7月8日,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与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联合举办“葡萄酒质量安全研讨会暨葡萄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会”,会议讨论强调了萄萄酒的基本定义和分类是标准体系的关键核心,可参考2014版OIV、美国等国际上对葡萄酒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国特种葡萄酒的现状,最终达到既与国际接轨又能兼顾我国特色葡萄酒健康、灵活发展的目的。并 初步确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内容分别成立起草工作组。 2015年8月10日,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葡萄酒分委会下发了“关于成立葡萄酒产品定义和分类修订工作组的通知”以及“关于征求葡萄酒国家标准修订意见的通知”,向行业广泛征集意见。 2015年9月8日,起草工作组组织召开“葡萄酒分析方法制修订工作会”,针对葡萄酒标准体系的制修订工作进行讨论。 2015年9月14日,在甘肃武威召开的中国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年会上,起草工作组组织葡萄酒行业专家对标准修订工作深入讨论。 2015年12月,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产品定义和分类的工作组讨论稿。 2016年4月,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葡萄酒分技术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全体委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讨论完善。 2016年9月,葡萄酒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会在山东烟台召开,并就定义、术语和分类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7年3月,葡萄酒国家标准修订会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并就定义、术语和分类三个方面进行了再一次讨论,基本形成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 (1)确保食品安全 (2)与国际接轨,指标及对应的分析方法要积极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3)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4)要结合国情和产品特点 (5)与相关标准法规协调一致 (6)促进健康发展与技术进步 2、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①葡萄酒定义 参照OIV、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规定的葡萄酒定义,结合我国葡萄酒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对原标准中的定义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主要补充4点注解,以便符合葡萄酒生产中添加浓缩葡萄汁、白砂糖等正常工艺要求。 注1:原料的潜在酒精度不得低于7.0%vol。 注2:发酵过程中允许添加浓缩葡萄汁或白砂糖作为外加糖源以提高酒精度。外加糖源的最大添加量不应超过产生2.0%vol酒精。 注3:以增加甜度为目的的添加物质仅限于浓缩葡萄汁和白砂糖。白砂糖的添加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质量的10%。 注4:注2、注3不适用于冰葡萄酒和贵腐葡萄酒。 ②为准确描述葡萄酒及特种葡萄酒的定义和属性,增加了“酒精度”、“潜在酒精度”、“总酒精度”、“焦糖化葡萄汁”、“浓缩葡萄汁”的定义。 ③增加“含气葡萄酒”的定义。同时删除“高泡葡萄酒”下的分类,并相应在理化要求中增加“含气葡萄酒理化要求”。 ④对原标准中利口葡萄酒、加香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脱醇葡萄酒的定义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主要涉及产品酒精度的要求,并以注解形式增加了各特种葡萄酒的工艺要求。具体如下: a)利口葡萄酒定义中注解增加了外源糖或酒精的最大添加量。 b)产膜葡萄酒定义中规定产品酒精度为15.0%vol~22.0%vol。 c)加香葡萄酒定义中规定了可使用的芳香植物来源,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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