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与应用.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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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信 用 评价 与 应 用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频率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规则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结果 纳 税 信 用 奖 惩 措 施 纳 税 信 用 修 复 调 整 目 录 1 2 3 4 5 1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频率 按天扫描评价。①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 业,税务机关及时对纳税人当前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评价, 评为M 级并立即对外应用。②纳税人(包括新设立企业)发生 《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会 及时对纳税人当前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调整为D 级并立 即对外应用。 每年3月份左右启动对上年度的年度评价工作,4月确 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对外发布。发布后的 评价结果应用至下一次评价结果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频率 年度评价: 即时评价: 2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规则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经常性 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 ,从90分起评。从起评分开始,基于纳税人评价年度内涉税行为进行信 用扣分。 (说明:经常性指标是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 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 记与账簿信息;非经常性指标是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税务 检查等指标信息,主要指税务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 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 √ 直接判级,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直接判为 D级。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规则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直接判级 评价范围筛选 (13个) 是否纳入评价范围 (7个) 是否参与本期评价 ( 6 个 )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信用指标体系 ( 1 0 5 个 ) 评价指标 (79个) 经常性指标 (51个) 非经常性指标 (24个) 外部评价信息指标 ( 4 个 ) 辅助评价指标 (13个) 纳税人信用评价 (92个) 01 评 价 范 围 筛 选 类 指 标 02 纳 税 信 用 评 价 类 指 标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规则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范围(2018年以前)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临 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 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为查账征收。 自2018年4月1日起,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 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 ”) 。评价年度是 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 参加本期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三)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 的; (四)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五)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指标分类 指标代码 指标名称 不纳入评价 范围指标 (7个) 0102 评价年度为非独立核算纳税人 0103 其它不适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公告)情形 0104 非企业类纳税人不适用总局信用管理办法 0105 外省企业在本省仅为跨区财产税源登记纳税人 0106 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等不纳入评价范围 0108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0110 评价年度前已注销户 本期不予评 价指标 (6个) 0203 因涉嫌纳税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 0204 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纳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执行,尚未结案 0205 因税务争议已提请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程序,尚未结案 020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情形 0209 其他不予本期评价情况 0210 评价年度内已注销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范围筛选指标 关键指标说明 纳税信用管理评价规则 重点指标解读——0102评价年度为非独立核算纳税人 取 数 口 径 : 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不参评,独立核算或其他核算方式的参评。 业务规则变动 : 2020年15号公告规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通过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自愿申请参与信 用评价,补评通过后后续年度不会再命中0102指标不参评。 注 意 事 项 :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等自身不参评,不影响总机构评价。但若总机构、分支机构均在省内且 纳税人识别号一致,应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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