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物流 配套课件.ppt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 配套课件.ppt

此“教育”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4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8.2.1 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模式 1. “9610”一般出口 “9610”是海关监管方式,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简单而言,9610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 “9610”一般出口针对的是小体量,也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比如国际快递发货。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由跨境企业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实现退税。 8.2.1 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模式 2. 1210特殊区域出口 “1210”是海关监管方式,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1210”特殊区域出口又分为“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形式。 8.2.2 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通关流程 (1)企业注册。凡是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如需办理报关业务, 则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 (2)通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申报出口明细清单。 (3)离境结关。进口申报清单放行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通过运输工具运输离境,对应进口申报清单结关。 (4)汇总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规定汇总上月结关的进口申报清单形成出口报关单,允许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则不再汇总。 1. “9610”一般出口通关流程 8.2.2 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通关流程 2. “1210”特殊区域出口通关流程 8.2.3 跨境电子商务B2C进口模式对比 1210 9610 场所不同 作业场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 应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规范要求,配置非侵入式检查设备并置于自动传输和分戛设备上。应按照快递类或者邮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规范设置。 申报模式不同 包括“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形式,分别使用清单申报和报关单申报。 分为“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和“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的简化申报模式,均通过清单进行申报,但前者需要汇总报关单。 业务流程不同 批量货物形态从国内进入区域(中心),实行海关账册管理,入区后申报清单或报关单出境,送达境内消费者或海外仓。 直接国内小包裹清单申报出境,放行后国际物流直接派送至境外消费者。 政策适用不同 相关监管政策还在制定完善中。 总署操作规程已出,政策较完善;“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的简化申报模式只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城市。 8.3.1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模式 “9710“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 “9710” 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8.3.1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模式 “9810“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海外仓 “9810” 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8.3.2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通关流程 1. 通关流程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其中,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有关电子信息报文,沿用跨境服务系统现有的B2C接入通道模式,新增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报文导入;货物申报系统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按现有模式录入和导入。具体流程如下: 1 2 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 ①电子信息传输。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9710)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②报关单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dllkx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本文库主要涉及建筑、教育等资料,有问题可以联系解决哦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213302032000001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