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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导则 第3部分:医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导则 第3部分:医院的基本原则、建设要求、交通出行、儿
童参与、儿童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范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童友好医院的建设与服务供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 children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
3.2
儿童友好 child-friendly
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
权等各项权利。
3.3
儿童友好医院 childrens friendly hospital
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的特殊性,以儿童的视角规划和建设的医院,在诊疗服务及诊疗外的健康服务中
充分满足儿童的健康需求,具备保障患儿安全就医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
4 基本原则
1
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以安全、绿色、趣味、人性化为基本原则。
5 建设要求
5.1 建筑设施
5.1.1 儿科门诊
5.1.1.1 根据就诊需求,设置门诊空间规模,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儿童充足的就诊空间。
5.1.1.2 门诊的空间设计与装修、装饰均应利于儿童的生理、心理健康,体现清新、活泼的特点,提
高儿童友好医院的亲切感,缓解儿童不安情绪。
5.1.1.3 儿科就诊室的色彩图案搭配均应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诊室宜采用不同装饰主体风格,以浅色、
暖色为主。
5.1.1.4 儿科候诊区应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并采用无棱角家具或采取防碰撞措施。
5.1.1.5 儿科候诊区等人群聚集度高或等候时间较长区域,应采取吸音降噪措施。
5.1.1.6 儿科候诊区环境及座椅、护士站等设施宜多元化,并考虑儿童需求,墙面设置卡通图案,提
升趣味性。
候诊区等候人数宜按2m/人的要求设置。
5.1.1.7 ²
5.1.1.8 儿科候诊区宜设置健康教育卡通看板。
5.1.2 儿科病房
5.1.2.1 儿科病房内应配备独立卫生间及热水系统。
5.1.2.2 儿科病房应温度适宜,通风与采光条件良好。
5.1.2.3 病房空间设计宜结合儿童创意作品或其它富有童趣设计作品,营造温馨、舒适、趣味的住院
空间。
5.1.2.4 不同专科类型的病房宜分开设置,病房应考虑特殊需求,设置单人、二人、三人间或家庭病
房。
5.1.2.5 宜按性别划分10周岁以上儿童的住院房间,保护就诊儿童隐私。
5.1.2.6 儿童重症监护室宜配置10%~20%的单人病房,新生儿病房宜配置10%~20%的母婴同室病
房,允许家长陪护。
5.1.2.7 病房有推床 (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保证病房的舒适性。
5.1.2.8 病房内部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
5.1.2.9 病房内部应设置警示、提醒、使用说明等安全标识。
5.1.2.10 病房内的门窗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5.1.3 室内活动空间
5.1.3.1 鼓励儿童友好医院设置室内儿童活动空间,为儿童及家长提供休憩与互动场所。
5.1.3.2 室内活动空间宜配备电视、儿童桌椅、儿童读物、儿童玩具、护眼照明灯、饮水机等设施。
5.1.3.3 室内活动空间设计宜采用自然、植物、动物等元素进行装饰。
5.1.3.4 二层以上室内活动空间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
施。
5.1.3.5 室内活动空间门窗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5.1.3.6 室内活动空间应定时进行消毒灭菌。
2
5.1.4 室外游乐场地
5.1.4.1 鼓励儿童友好医院结合用地情况,设置室外儿童游乐场地,降低儿童恐惧感,提高儿童友好
医院亲和力。
5.1.4.2 室外游乐场地应设置儿童警示标志、监控设施等,保障儿童玩耍、休憩的安全性。
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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