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规范.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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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16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DB 31MZ/Z 001—2022 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规范 Servicestandardson social serviceinstitution for expectionalchildren 2022-01-19发布 2022-02-19实施 上海市民政局 发 布 DB 31MZ/Z 001—2022 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的基本要求以及照料服务类机构服务要求、康复训 练类机构服务要求、公益支持类机构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的设置、运营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1/T 503—2010 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规范 建标145—2010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MZ 010—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儿童 exceptional children 指孤弃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注: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 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 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参见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3.2 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 Social serviceinstitutionfor exceptional children 依法登记的专门为特殊儿童提供集中托养、照料、康复、陪伴、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 社会融合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主要有照料服务类、康复训练类、公益支持类三种机 构。 3.3 照料服务类 Careservice 根据特殊儿童的情况,为特殊儿童提供进食照料、卫生照料、晨/晚间照料、睡眠照料等全日制日 常生活照料服务。 3.4 康复训练类 Rehabilitationtraining 针对特殊儿童康复需要,通过合理制订个别化教育目标与计划,为特殊儿童提供身心能力康复、训 练,帮助儿童提高认知、语言沟通、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能力水平,促进特殊儿童最大限度地发展独 立生活能力。 3.5 公益支持类 Publicwelfaresupport 根据特殊儿童成长阶段与不同儿童的个别化特点,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为特殊儿童提供 符合其身心发展要求的监护支持、社会发展、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及支持。 4 基本要求 1 DB 31MZ/Z 001—2022 4.1 基本原则 4.1.1 儿童优先原则。特殊儿童机构的所有活动应从适应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出发,优先考 虑儿童利益。 4.1.2 儿童保护原则。特殊儿童机构应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儿童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帮助儿童实 现自我保护和健康发展。 4.1.3 儿童参与原则。特殊儿童机构应平等对待儿童,处理涉及儿童事项时听取儿童意见,保障儿童 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4.1.4 尊重儿童原则。特殊儿童机构应尊重儿童人格尊严,不因儿童性别、年龄、民族、家庭背景和 身体状况等歧视或差异对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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