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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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 15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 26 -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 - 31 -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33 -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7 -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 4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市教育局委托,现就其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WCG2023057GK 2.项目名称:义乌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3725.63万元 最高限价:3725.63万元 4.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一 义乌市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 1 年 3725.63万元 4.43万元/人 具体要求,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5.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本项目(¨是 t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下同)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其所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用帐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下同,/),上传电子加密标书至“政采云”,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政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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