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生通讯社章程.docx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甘肃政法学院学生通讯社章程 甘肃政法学院 学 生 通 讯 社 章 程 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学生通讯社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决策领导机构 第一节社委会 第二节社长 第四章监察机构 第一节团支部 第二节团支部书记 第五章履行机构 第一节秘书处 第二节组织部 第三节宣传部 第四节编写部 第五节播音部 第六节记者部 第七节外联部 第八节文艺部 第六章附则 前言 公元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经甘肃政法学院校党委批准,下设于校党委宣传部的学生通讯社宣告建立。 自建立以来,学生通讯社始终以“当师生的耳目,做真理的喉舌“为社团宗旨,围绕校园广播展开报栏、橱窗、图片、书刊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并组织社团联谊、社会检查以及法律咨询和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本章程根据学生通讯社实际工作的需要,立足 于学通社的长久发展而拟订,是学通社各项工作展开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甘肃政法学院学生通讯社隶属于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在平时工作中受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向党委宣传部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二条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通讯社 的简称“学通社”。 第三条学生通讯社主要围绕国家局势和我校中心工作在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展开广播、橱窗、报栏、报板和专栏宣传。学通社在日 常工作中能够展开多种形式的检查采访、社团联谊、社会实践以及有利于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活动。 第四条学通社的办社宗旨是“当师生的耳目,做真理的喉舌”。 第四条学通社推行社委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 制。 第五条学通社各部门对社委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在平时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受社长领导。 第六条学通社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制 定各部门的工作细则、工作流程、奖 惩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笨章程的各项规定和 拟订意图。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甘肃政法学院的在校学生,切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均可成为学通社的成员。 第八条会员资格的组成与取得程序 (一)会员资格的组成 1、须为甘肃政法学院的在校学生; 2、有相当的写作、播音、文艺方面的能力 (或特长); 3、愿意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会员资格的取得程序 1、报名; 2、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个人情况,由 秘书处负责审查; 3、面试; 4、试用; 5、正式录取。 (三)以上为会员资格取得的一般程序,若遇特殊情况,由社委会决定,可不受次限,但此类情况的审查必须严格、仔细、谨慎。 (四)凡被吸收为学通社的正式会员,都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由党委宣传部为其建档并公布《工作证》(记者另发《记者证》)。会员证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转借、涂改、抵押、破坏,若有丢失,须申请补发并实时挂失。每学期初会员须拥有关证件到秘书处注册。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参加学通社工作与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建议、举报和发表自己建议的权 利; 3、会员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4、会员有参与评优和被评为先进以及获得 有关荣誉称呼的权利; 5、会员有取得和其工作平等补助的权利; 6、会员有申请退社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接受党委宣传部的工作指导,恪守本社章程; 2、履行社委会的决策,保证保质准时达成有关工作任务; 3、维护学校荣誉和社团荣誉; 4、参加学习培训,提高自己素质; 5、团结友爱,互相协作,相互合作; 6、达成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丧失 (一)退社 会员任期未达两年之际,因不可抗因素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递交工作证和有关证件后方可退社。 (二)因以下原因而丧失 1、不恪守学通社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实施了有损学通社荣誉的行为,造成一定结果的,经社委会议论决定予以除名; 2、不听从学通社平时工作管理办法,屡教不改的,经社委会议论决定予以除名; 3、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或活动,达到三次(包 括三次)以上者,经社委会议论决定予以除名;4、会员因违犯校纪而被学校赐予纪律处分的; 5、本人学习成绩一贯滞后,劝其退社。 第十一条会员奖赏 (一)学通社每年组织一次评优工作,分别从各个部门评比出优异工作人员若干名,由党委宣传部颁发荣誉证书,并赐予一定的物质奖赏。 (二)学通社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赐予一定的奖赏; 1、工作仔细、勇敢,积极主动且有创新意识,成绩突出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社委会采纳并取得良 好效果的; 3、处处起典范带头作用,积极维护集体荣 誉,为学通社维护优异形象的; 4、在校内外有关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 学校领导或社委会介绍的; 5、对工作仔细负责,谨小慎微,对其他会 员积极帮助,对学通社发展有较大贡献的。 (三)学通社奖赏参照上款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采取不同的方法,力争做到公正、民主、公正,新老会员比率的适当; (四)社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有权介绍优异社员。 第三章决策领导机构 第一节社委会

文档评论(0)

152****712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