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正理门论》中的宗、因、喻.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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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正理门论》中的宗、因、喻 宗、因、喻正交的逻辑推理 《阴明正理门》(以下简称“理门”)是陈纳新在《明科》中建立的基础。本书注重确立,强调证明反对。这是陈纳新关于理论创新的杰作。自从玄奘在国内外翻译和介绍中国佛教以来,他对中国佛教产生了重大影响。 《理门论》通过“因三相”、“九句因”等规则来确立宗、因、喻三支之间的逻辑推理关系, 建立由宗、因、喻三支组成的逻辑推理论式, 这是新因明体系的基本架构。宗、因、喻关系是把握《理门论》逻辑思想的核心, 体现为具有规则的语言推理特征的“三支论式”逻辑推理形式, 可以与西方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推理论式进行对比。宗是需要经过正确推理来论证的结论, 相当于三段论中的结论, 即是所立之宗;因与喻是能够证成宗支结果的原因, 是按照正确的新因明逻辑规则与推理论式提出和组织起来的, 因相当于三段论中的小前提, 喻相当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但是, 《理门论》的“三支论式”逻辑是具有宗教思想性质并为佛教信仰服务的体系, 与纯粹从语言文字的形式方面论证知识的西方“三段论”形式逻辑不同, 不能简单地进行对比研究。采用与“三段论”进行对比的纯粹形式逻辑研究方法忽略了蕴涵在宗、因、喻关系中能够启发立、敌智慧, 开悟宗教信仰并证成所立之宗的宗教逻辑特征②。 一、 “三种”结构,即“两个土” 《理门论》说:“为开智人慧毒药, 启斯妙义正理门。”推理是为了开启论敌之智而达到悟他效果, 即, 言生因能够启发敌论者的智了因。《理门论》说:“已说能立及似能立, 当说能破及似能破。”郑伟宏认为“这一句表明《理门论》立论重点在悟他门。……自悟门的比量停留于思维阶段, 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为自比量就是能立。”③《理门论》建立三支比量逻辑推理论式的目的是要超越纯粹的思维形式而启发佛教智慧。“三支论式”之推理形式决定于启发立、敌之智和通过觉悟宗教智慧而证成佛教信仰的逻辑性质。《理门论》中因、喻的同别及其与形式逻辑的矛盾关系就体现了陈那因明的宗教思想性质和佛教信仰特征。 一方面, 陈那有“二喻即因”的观点, 《大疏》说:“二喻即因, 虽俱是因显了宗义, 于三相中遍宗法性, 唯此一分且说为因, 余二名喻, 据胜偏明, 非尽理说, 故名为且。”④因与喻都是能立之因而并无实质性不同, 《理门论》说:“重说颂言: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喻显, 由合故知因。”所谓“说因宗所随”的同法喻和“宗无因不有”的异法喻规则可以通过确定宗、因关系而反显因的证宗作用。《因明正理理论述记》 (以下简称《述记》) 解释说:“由同喻顺合, 由异喻反显, 方知其因。此即因声显喻, 借喻显因也。”⑤因、喻互显而同为证宗之因。《理门论》说:“为于所比显宗法性, 故说因言;为显于此不相离性, 故说喻言。”因言所显的“遍是宗法性”, 即因第一相, 与喻言所显示的因法与宗法的不相离关系, 即因第二相“同品定有性”与第三相“异品遍无性”, 共同组成“因三相”规则并从“九句因”推出正因与似因的各种类型。可见, 喻支是证成所立宗的能立之因, 与因支具有同样的逻辑推理作用。 另一方面, 虽然因支与喻支虽同为证成所立之宗的能立之因, 但喻支承担并具有启发立、敌之智和证成所立之宗的独特作用, 故在“三支论式”中因、喻不可合二为一。《理门论》说:“宗等多言说名能立者, 由宗、因、喻多言说他未了义, 故此多言于《论式》等说名能立。又以一言说能立者, 为显总成一能立性, 由此应知随有所阙名能立过。”陈那认为, 宗、因、喻三支成为缺一不可的完整推理体系的原因在于“多言说他未了义”, 即, 因、喻二支各自具有启发智慧和证城所立之宗的独特作用。对古因明师“若尔, 喻言应非异分, 显因义故。”关于喻支也是因支的提问, 《理门论》说:“事虽实尔, 然此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 非为显同品、异品有性、无性, 故须别说同、异喻言。”陈那认为“喻”实际上也是“因” (“事虽实尔” ) , 从名言逻辑的推理形式讲, 宗、因、喻组成的“三支”可以看作是所立之宗与能立之因组成的“二支” (承认“喻”可以“显因义故”, 即同、异喻显示了因的后二相, 因、喻同为证成所立之宗的能立之因) 。在抓住喻支具有启发佛教智慧的独特功能 (认为因、喻不同, “此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 非为显了同品、异品有性、无性, 故须别说同、异喻言” ) 的本质基础上, 陈那认为因、喻也可单独成支而应分开说。陈那是有意识的主要从具有启发立敌之智, 能够证成信仰的佛教智慧方面来说明二支关系, 这是其建立新因明逻辑思想体系的根本基础。《理门论》说:“若有于此一分已成, 随说一分亦成能立。若如其生两义同许, 俱不须说, 或由义准一能显二。”这是针对佛家所立“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这一比量不说喻支却可成立而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 (窥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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