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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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 根据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山西省高等学 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 (试行)》等,立足学校事 业长远发展、促进人才开发为导向,以科学评价为核心,结合 学校师资队伍和教师学科特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 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我校任教的在聘 (在岗)并符 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下 列人员不得申报: (一)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人员,以职称工作办公室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二)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类型 为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 以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质量与贡献为导向,有利于促进 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学校的 实际,将晋升职称教师分为5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 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 (一)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 础课必修课教学的教师。教学型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职 称办)共同确认。 - 3 - (二)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 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除公共基础课以外的其它课程)教 学的教师。 (三)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 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党委 (党总支)副书记、学工 组长、团委 (团总支)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等 专职工作人员,并讲授学生思政类课程、党课、学生军事训练、 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 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 (五)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 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 等的教师 (评审条件继续执行晋教师[2015]28号文件)。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 1.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 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试行)》 (晋教人 〔2013〕59号)和 《关于印发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 的通知》 (潞职院教字 〔2018〕22号)等要求对拟申报人员 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表现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合 格以上方可申报教师职称评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任职期间内的《山西省高校 教师师德档案》,考核等级均为合格方可申报教师职称评审。 - 4 - 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人员,从评定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 审。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还需由教学督 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考核,须在合格及以上。对触犯国家法律法 规或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有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 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 并在校内进行通报,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对 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2.对有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教师,应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开除等相应处分。 (二)学历要求 1.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 2.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艺术类教师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适当放宽到在读研究 生,“双师型”教师晋升高校教师职务及从企业或社会组织调 入我校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副教授的教师,暂不要求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须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其他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976年12月31 日以后出生)申报晋升 副教授、50周岁以下 (1971年12月31 日以后出生)申报晋 升教授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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