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亲子居住方式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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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亲子居住方式分析 ? ?    一、研究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期独生子女政策在中国城市广泛推行,直至2015年底才告终止。城市地区因此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由政策主导所形成的独生子女群体是中国空前的社会现象。对独生子女成年后亲子居住方式进行考察是认识当代城市家庭变动状态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观察家庭未来走向、家庭代际关系及养老问题的重要内容。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长大成人,独生子女亲子居住方式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较早的研究大多具有推测性分析特征,谭琳(2002)提出“新空巢”家庭概念,指随着独生子女逐渐长大,其父母不到50岁即开始在“空巢”家庭生活,并长期延续这种格局(20~30年)。宋健(2000)等对“四二一”家庭概念(独生子女之间彼此婚配且只生育一个孩子)及其实现概率进行探讨,指出其实现的可能性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基于独生子女家庭居住方式的实证研究形成两种认识。一是独生子女婚后亲子以独居为主。风笑天(2009)五城市调查结果显示,已婚独生子女父母单独居住比例为64.7%。独生子女本人婚后居住方式,风笑天(2006)12城市调查的结果是,小家单独居住为65.8%。宋健、黄菲(2011)基于北京等四城市独生子女(20~34岁)调查得出双独夫妇似乎比其他婚配类型更倾向于与父母分开居住的结论。二是独生子女父母以直系家户为主要居住类型。包蕾萍、陈建强(2005)对上海的调查发现,50.5%的独生子女父母所居住类型是三代户,49.5%为二代户,进而得出三代同堂是独生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模式的结论。不过,该项研究的居住类型分类比较粗略。丁仁船、吴瑞君(2012)的苏州调查结果是:已婚独子夫妇单独居住为38.9%,独女为40.5%,而与一方父母居住分别为53.5%和51.9%,其余为与双方父母同住,与父母同居的已婚独生子女在60%左右。这两种认识具有一定的对立性。    上述对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亲子居住方式的研究多基于2005年前后的调查数据。最近10年独生子女家庭亲子随着年龄增长,子代不仅多已婚配,而且生育者也占多数;亲代则开始由中年向低龄老年阶段转化,居住方式上所显示的代际关系多样性也将呈现出来。因而,对其目前居住状态进行研究,不仅有现实意义,而且有理论价值。本文试图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拓宽分析视角,揭示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亲子居住方式最新状态和特征;探寻哪些因素影响亲子代居住方式;分析亲子居住方式的变动方向和问题。    本文以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①家庭状况调查”的数据为基本资料。该调查采用标准组群抽样方法(PPS方法),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和人口等指标,进行省级单位抽样,得到多个抽样结果。在考虑区域代表性的基础上,最终选取重庆市、湖北省、山东省、甘肃省和黑龙江省作为调查实施地区。在省级单位内,仍采用PPS方法,各抽取包括省会在内的3个城市的6个区。在抽中区依据其下辖所有社区家庭户数和人口数,通过随机方法抽取5个社区,每个社区随机调查21户。每个省级单位不低于630户。2015年6~7月实施调查,以独生子女父母为受访对象。访谈员共入户填写问卷3 150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 093份。下面本文将重点考察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亲子的居住方式。    二、亲子居住方式的基本状态    (一)亲子居住类型    1.子女婚否对亲代居住方式的影响    子女结婚为亲子代生命周期中的重要事件,会对彼此的居住方式产生直接影响,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尤其如此。在父母与多个未婚子女所形成的标准核心家庭中,若第一个子女结婚离开父母,父母所生活的家庭类型仍保持不变。当然,若有子女婚后与父母同居,那么这个核心家庭则会首先转变为二代直系家庭,进而扩展为三代直系家庭。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来说,无论子女婚后采用哪种居住方式,都会使父母的居住类型发生转变。    这次调查的样本中,已婚独生子女占多数,为81.80%;未婚者占18.20%。从表1可以看出,二级家户类型中,已婚独生子女父母以夫妇二人形成的“空巢”家户的比例最大,达到44%;处于第二位者为三代及以上直系家户,占36.09%;再次为二代直系家庭,占7.39%。通过归类,可见父母与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等直系亲属形成的直系家户所占比例最大,为48.66%,略高于核心家户。从是否与子女合住的情况看,父母或父母一方单独居住(夫妇家户和单人户合计)占49.33%,与已婚子女(包括有离婚和丧偶等婚姻经历的子女)同住为41.94%,另有3.36%为与上辈人所组成。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单独生活略占多数。若子女至调查时点尚未婚配,父母所生活的二级类型家户中标准核心家户最大,为52.58%(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其次为夫妇家户(子女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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