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东北林业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
序言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在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及原浙江大学森林系的基础上建立的,校名为东北林学院,隶属于林业部。学校于1985年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划归教育部管理,2005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2010年、2011年教育部分别与国家林业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部局和部省共建东北林业大学的协议。
东北林业大学以“学参天地、德合自然”为校训,以“严谨、勤奋、求实、创新”为校风,以“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为追求,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为办学目标,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兼收世界文化精华、引领森林文化、促进生态文化的发展与创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北林业大学,简称为东北林大,英文译名为NortheastForestry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EFU。学校网址为,学校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为林业行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与科技支撑。
第六条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品德、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需要推进协同创新,努力提升服务国家、区域和行业战略需求的能力,着力解决国家在自然与环境保护、国土与资源安全、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秉承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的教育理念。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崇尚学术,倡导创新精神、学术自由和个性发展。
第十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开展非全日制教育,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推进学校的国际化发展。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享有和行使下列权利: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
(二)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和名誉博士学位;
(三)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
(五)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等合作活动;
(六)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机构人员,制定聘任与考核条件、收入分配办法;
(七)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补助和受捐赠的财产;
(八)根据需要授予有关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利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
(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主动承担学校应担负的社会责任;
(三)实施权利保护制度,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实行办学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的监督和评议;
(五)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确定学校管理体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遴选、考察、推荐、任命学校负责人;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十四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维护学校利益,保障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利。
第十五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共建协议,保障学校的办学环境,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相应财政等方面的支持。第三章学生
第十六条学生是指学校依法录取,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获得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丙烯的物理性质.docx
- 丙烯酸乙酯安全技术说明书.docx
- 丙烷制冷成套设备.docx
- 丙肝治疗指南.docx
- 丙酸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docx
- 丛生竹林的营造.docx
- 东华大学定向运动题库.docx
- 东北大米介绍.docx
- 东亚季风的若干问题.docx
- 东华理工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本科卓越计划培养方案.docx
- 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三年级上册《寄书》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雪孩子》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八角楼上》教学设计.docx
- 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三年级上册《长方形周长》教学设计.docx
- 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三年级上册《丰收了》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夜宿山寺》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风娃娃》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朱德的扁担》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难忘的泼水节》教学设计.docx
- 统编版(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纸船和风筝》教学设计.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