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行为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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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的教课行为,成立优秀的教课次序,保证和提升教课质量,做到教书育人,特拟订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包含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课行为规范、奖赏与处罚等。 第二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条热爱祖国、献身教育。忠诚教育事业,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材。 第四条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教师要严于律己,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衣着得体,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自己典范的行为为学生建立楷模。 第五条谨慎治学、忠于职责。努力研究业务,恪尽责责,仔细做好教课工作,使学生学有所得、得有所用、用有所成。 第六条学而不厌、不厌其烦。重视技工教育理念和业务知识更新,不停拓展知识构造,丰富实践技术,努力提升教育教课能力和实践教课水平,耐心向学生教授知识。 第七条因材施教、谆谆教导。把学生的品德教育、知识教育和能力教育融为一体,依据学生不一样特色,因材施教,指引学生学会思虑、踊跃探究、勇于实践、擅长创新。 第八条教书育人、甘为人梯。服务意识强,踊跃热忱地为学生 求知创建条件。对学生思想上严格要求,生活上热忱关心,学业上精 心扶助,帮助学生成人成才。 第九条勇敢探究、勇于创新。踊跃投身教育教课改革和课程改 革,建立创新意识,培育创新能力,立足技工教育,多出成就,出好 成就。 第十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带头恪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激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关心学校的发展,关爱同事、爱惜学生,踊跃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一条勤劳敬业、乐于奉献。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本着对社会、家长、学校、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敬业、乐业,扎实工作,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三章教师教课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要有正直的教课态度。严肃仔细地对待教课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一心一意地做好教课工作。 第十三条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防止灌注式教课。既教授知识,又教授方法,培育学生的自学能力。 第十四条既要严格要修业生,又要尊敬学生。一定学生的长处,尊敬学生的特色,防止学生对教师产生分远偏向。 第十五条研究业务,仔细备课,熟习教课设计。不停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分教课内容,提升教课水平。 第十六条组织好讲堂教课。创建生动开朗的讲堂氛围,训练学生思想,向讲堂要质量。 第十七条耐心指导学生学习,仔细批阅作业,实时纠正错误。把好教课过程的每一环节。 第十八条精心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理论联系实质,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确实提升学生实践技术。 第十九条按期做好教课质量自查工作。实时查缺补漏,保证教课质量。 第二十条准时上下课。在规准时间内达成教课任务,不迟到,不拖堂,不早走。 第二十一条仪表正直,语言清楚流利,板书整齐规范。内容精练精准,不哗众取宠。 第二十二条热忱耐心地对待学生的发问。鼓舞学生勤思善问,保护学生的学习踊跃性。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视同一律。不嘲讽奚落学生,更不可以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当众泄私愤。 第二十四条教课计划安排应切合教课纲领及学校教课进度。 不可以任意增、删内容,因公因病一定执行有关手续,禁止擅自调课。第二十五条客观、公正、公正地评定成绩,不打人情分。第二十六条踊跃参加教研活动。展开教课研究,踊跃参加专 业建设,踊跃投身课程建设与改革。 第四章奖赏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自觉恪守本规范,在教书育人、讲堂教课、教材 建设、教课改革、实训实习、教课研究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学校在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将以优先。 第二十八条学校专职教师,原则上每学期起码要讲解一门以上课程。无特别原由、未经同意连续两年不上课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不再聘用其担当教师职务。 第二十九条对违犯教师道德规范。不恪守教师行为细则及行为规范要求的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责备教育、通告责备、警示以致撤消任课资格等纪律处罚。 第三十条对因违犯本规范有关条款而遇到二次以上通告责备和处罚的教师,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状况高职低聘或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范合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全部任课教师、外聘担当教课任务的教师。 第三十二条对违犯本规范的教师的办理,由教务科提出办理建议,上报学校同意,学校发文宣布。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宣布之日起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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