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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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11 年) 三、(本题 22 分) 案情:2010 年 10 月 2 日午夜,A 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 (朱某、尤某、何某)行 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 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 3 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 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 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 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 C 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 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 A 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 市发生的 3 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 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 201 0年 3 月 19 日参与 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 4 份书面材料 :(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 年3月 19 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 C 市;(2)20 10 年 4 月 5 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 政处罚通知书;(3)C 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 10年 3 月 19 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 开 C 市; (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 3 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 C 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 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 3 人有逃跑和反抗行 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 4 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 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 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9 年、5 年和3年。 问题: 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1 / 19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 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 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 4 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正确。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本案被 告人均称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 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2.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进行如下调查: (1)应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 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 (2)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公诉 人应提请法庭通知本案讯问人员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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