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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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 《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 一、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1.《价格法》第46 条规定: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价格法》 属于行政法,但由于第 46 条涉及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属于单行刑事法规, 因此,属于广义刑法的范畴。 ( ) 2.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事项,仅仅根据该事项与刑法中相关规定的相 似性来定罪量刑的解释方法。这种解释方法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但罪刑法定 原则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 ) 3.李某于 1995 年至 1997 年之间,盗窃机动车共 58 辆,价值 1000 万元,1997 年 9 月 28 日被某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李某于 1997年 10月 4 日提起上诉,则本案根据刑法 不溯及既往的规定适用旧刑法的规定。 ( ) 4.丙诱骗 5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 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丙的行为不是犯罪。 ( ) 5.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物,一切犯罪行为都会侵害到具 体的人或者物,所以一切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 ) 6.甲雇请乙看守山林,长期没有给乙发工资,乙不断催讨。甲产生杀乙之念。夏天 某 日暴风雨时,甲令乙上山看护林木,期待乙遭雷电死亡。乙果真遭雷击死亡。 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 ) 7.身体受到暴力强制时的行为,因欠缺有意性,因此不是危害行为。 ( ) 8.抢劫银行的犯罪分子用枪指着银行收银员,银行收银员将巨款交出的行为是符合 紧急避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 9.刘某因为对社会很不满,伺机报复社会,一天晚上来到一居民楼放火,被保安发 现,没有成功。本案中没有危害结果,行为人不构成放火罪。 ( ) 10.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必然因果关系,即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合乎规律的 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只有必然因果关系才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 11.犯罪一旦形成预备状态,就不可能发展到未遂状态;一旦形成未遂状态,也不可 能发展为既遂状态;犯罪已经既遂,就不可能逆转到未遂抑或预备状态。( ) 12.甲乙二人相约实施入室强奸,并约定:如果女主人不漂亮则不实施强奸行为。当 甲乙敲开一家的门,发现开门的女主人相貌丑陋,甲乙即谎称自己敲错门而离开 现场。甲乙二人的行为是犯罪未遂。 ( ) 13.甲、乙、丙决定去教训丁。甲偷藏了一把尖刀,当三人将丁打翻在地时,甲突然 拔出尖刀将丁刺死。乙、丙在杀人的范畴中没有共同的故意,甲属于实行过限, 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 ) 14.甲乙共谋杀死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甲乙 《刑法学》试卷(A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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