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单身受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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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NUMPAGES 声 明 书 声明人:曾群辉,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52848。 本声明人因申请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郑重声明: 本人无配偶,本人于1999年5月31日丧偶后至今未再婚。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捺指印):        2013年 月   日 声  明 书 声明人:曾群辉,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52848。 本声明人因申请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郑重声明: 本人无配偶,本人于1999年5月31日丧偶后至今未再婚。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捺指印):           2013年   月  日 声 明  书 声明人:曾群辉,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52848. 本声明人因申请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郑重声明: 本人无配偶,本人于1999年5月31日丧偶后至今未再婚.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捺指印):        2013年   月 日 ?声  明  书 声明人:曾群辉,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52848。 本声明人因申请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郑重声明: 本人无配偶,本人于1999年5月31日丧偶后至今未再婚。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捺指印):      2013年 月 日 ?公 证 申 请 表                      2013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申办何种公证 有何证明材料 公证书份数 签名、指印 身份证、户口簿 3 公证书使用地 国内 办证目的 贷款 联系人姓名 住址 同上 电话 备考 填表人:                        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制 ?公证事项受理通知单送达回执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今收到你处为   申办          公证事项受理通知单一份.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应装订入公证卷宗。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公证告知书 (适用于声明公证) 本处指派公证员  承办你所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现特将你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1、如你认为承办公证员及其近亲属与你所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公证员回避,由公证机构另行指派公证员办理; 2、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出具前,可以撤回公证申请; 3、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4、当事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5、当事人如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公证费全部退还当事人;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7、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陈述、回答)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可要求当事人对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的情况作出说明或提供的材料进行补充;公证机构可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的情况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8、按照《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缴纳公证费. 9、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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